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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受到情婦丈夫的威脅,瀋陽市一名民警一怒之下,竟用事先準備好的尖刀刺傷情婦丈夫,隨後又用自己私自在黑龍江花6000元買的“勃郎寧”手槍,射擊其頭部,致其死亡。昨日,檢察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將這名民警批捕。
2003年12月29日晚11時,幾聲呼救從皇姑區一居民樓傳來。一名目擊者看到,一男子手捂着肚子拼命向居民樓前的草坪處跑去,跑出八九米遠,便一頭栽倒在地上,後面另一名男子追上來狠狠踢了該男子兩下,該男子掙扎着爬起來,又跑出一段路,後面的男子緊緊追趕,隨後便傳來槍響。
後面追趕的男子因有重大嫌疑於今年1月13日被公安機關刑拘。
經檢察機關證實,這名男子是名民警,43歲,大專文化。他的情婦私自借給他20萬元,情婦的丈夫知道這件事後找到他,讓其趕快把錢還回來,不然就把他的事告知其單位。
事發當日,這名民警拿着事先準備好的刀子和一把“勃郎寧”手槍,來到被害人處。這把手槍是他在1993年去黑龍江時花6000元私自買的,還附帶了10發子彈。
他將被害人約出後,就在被害人家附近,用刀猛扎其胸部、頸部,流着血的被害人急忙躲閃,隨後他用“勃郎寧”手槍向其頭部和麪部射擊。造成被害人流血過多,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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