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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聯合國的信任危機,以及美國將“反恐”、“反擴散”的軍事打擊目標指向弱小國家,進一步削弱了第三世界國家團結合作自救自強的能力,使得一些國家不得不轉向依附美國、弱化主權以求自保生存的方向。
自去年12月利比亞宣佈放棄發展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計劃以來,利比亞與美國及西方主要大國間的雙邊接觸進入了快車道。這表明,利比亞選擇與美國合作和發展正常關係的方針正在順利實施。那麼,利比亞是否走出了一條弱國如何在現實的“反恐”、“反擴散”壓力下生存自保的路子呢?
冷戰結束以來,恐怖主義和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成爲一些第三世界國家與西方強國之間的一個主要矛盾。美國把恐怖主義和大規模武器擴散列爲21世紀世界和平與安全的兩大威脅,爲了消除這兩大威脅,美國可以不受國界主權的限制,對有關國家實行“先發制人”打擊。美國的這一提法,得到了各大國的響應及國際社會的默認。剛剛過去的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一方面是美國的新威脅戰略理論的實際應用,另一方面表明,國際社會認可了美國提出的“兩大威脅”的定位,實際上給予了美國詮釋恐怖主義的定義、恐怖活動的表現形式及無國界打擊“兩大威脅”的權利。從美國公佈的恐怖主義名單中可以看出,“兩個威脅”主要來自第三世界廣大弱小國家,這使得這些國家的政治生存環境面臨自獨立以來前所未有的挑戰。
第三世界國家如何應對這一新的國際形勢?如何自保?出路在哪裏?從目前情況看,大多數弱小國家選擇了“與美國站在一起”、避免與其對抗的策略。從阿富汗戰爭開始,一些國家實際上就完全無條件配合了美國的“反恐”要求,公開地與任何形式的恐怖行爲(分子)劃清界線。特別是被美國點名施壓的國家,如中亞等國及巴基斯坦均明確表示不會窩藏恐怖分子,並積極配合美國搜索“基地”組織和塔利班殘餘力量。而沙特阿拉伯則堅決否認向“基地”組織提供資金,還應美國的要求將境內的“基地”組織機構驅逐出沙特。在“反擴散”方面,去年初,利比亞領導人卡扎菲通過英國向美國傳遞消息,願意就放棄發展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計劃與西方接觸。利比亞無條件接受美國“反擴”要求(包括加入核不擴散條約,接受全面覈查),希望從美國“先發制人”的威脅中徹底解脫出來,避免重蹈伊拉克的覆轍,這不失爲一種自保的上策,也無疑是卡扎菲對“9·11事件”之後的國際形勢進行深入觀察及分析之後作出的一個明智選擇。
作爲聯合國成員國,利比亞首先選擇與美英接觸,討論放棄核開發計劃,並加入核不擴散條約,除了想借放棄發展違禁武器計劃直接與美英等西方國家改善雙邊關係外,另外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卡扎菲從薩達姆的遭遇中得出結論:無條件按美國要求辦更有利更有效。因爲一旦成爲美國“先發制人”的打擊目標,依靠聯合國的多邊力量並不能解決問題。美國具有最終確定誰與恐怖分子有牽連,誰發展了違禁武器,選擇什麼手段打擊的軍事權威。
如果說,巴基斯坦和沙特阿拉伯等國在與美國合作“反恐”方面,被迫被動的成分更大些,那麼,利比亞宣佈放棄發展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計劃則是主動的。毫無疑問,利比亞的選擇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第三世界國家對聯合國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的能力產生了信任危機。根據2003年1月20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的一項宣言,所有成員國必須採取緊急行動,防止並壓制一切主動及被動支持恐怖主義的行爲,也就是說,一旦被懷疑與“兩大威脅”有牽連,其成員國的主權和安全就必須服從“反恐”、“反擴散”的需要,無條件遵守安理會有關反恐的各項決議。顯而易見,對於沒有實力,只能依賴聯合國憲章及國際公認的法規法律保護主權及安全的弱小國家來說,在涉及“反恐”、“反擴散”與國家主權發生衝突時,意味着將得不到聯合國憲章及國際法的保護。衆所周知,伊拉克戰爭前,薩達姆曾與聯合國就武器覈查地點問題討價還價,伊拉克反覆強調:對總統府進行覈查是對伊拉克主權的侵犯,因爲總統官邸是一個國家主權的最高象徵。可以認爲這是伊拉克向聯合國尋求最後的主權保護。但聯合國一直堅持要對包括總統官邸在內的所有敏感場所進行覈查(當時的覈查工作是按美國的思路走的)。當伊拉克宣佈“覈查人員可以對任何地點進行搜查和檢查”時,實際上是將伊拉克的主權全部出讓了。
戰前,聯合國與美國圍繞着對伊拉克覈查及是否動用武力進行爭論,但始終沒有涉及到對發展違禁武器的國家使用軍事手段是否合法的問題。戰後,又圍繞着“情報”的真假爭論不休。而對運用什麼手段解決發展違禁武器、弱小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關係等問題,卻沒有引起普遍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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