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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省檢察院的督查下,發生在2001年4月27日的珙縣“處女賣淫案”,終於真相大白。記者昨日從省檢察院獲悉,“逼良爲娼”、並將良家婦女毆打致死的珙縣珙泉鎮派出所原副所長鄧增偉及派出所聯防隊員趙正林被依法逮捕,此案現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2001年4月27日下午,陶先碧與丈夫廖澤文從雲南探親乘車回到珙縣。雖然暈車,精神狀態很差的陶先碧爲了掙錢,還是趕到她當服務員的珙縣珙泉鎮一家歌舞廳上班。當晚,珙泉鎮派出所清查文化、娛樂場所時,懷疑珙縣磷氨廠職工羅某與陶先碧有賣淫嫖娼行爲,遂將2人帶回派出所留置盤查。
自己從來沒有賣淫,而且到舞廳當服務員也是經丈夫同意了的,陶先碧坦然地到派出所接受調查。哪知道,她這一去就再也沒有能夠回來。第二天下午,在派出所的詢問中,陶終否認和他人發生了性關係,更沒有錢色交易。
見到陶先碧如此強硬,派出所副所長鄧增偉大發雷霆。惱羞成怒中,鄧增偉首先動手毆打陶先碧。見到領導都動手了,聯防隊員趙正林等人紛紛上前猛踢陶的頭部,致使陶頭部受傷。被打不久,陶先碧出現頭痛嘔吐症狀。
29日上午,鄧增偉等人見實在是“逼”不出有價值的證詞,加上陶先碧傷勢很重,派出所將她送到縣醫院搶救。由於傷勢過重,陶先碧經搶救無效,於當晚10時許死亡。經法醫鑑定:陶先碧頭部表現爲右側頭部鈍性損傷,結論爲腦部硬膜血腫壓迫腦組織引起生命中樞功能衰竭死亡。
2003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廳接到廖澤文遞交的《請求立案偵查申請書》後,將此案有關材料轉至四川省檢察院。省檢察院檢察長陳文清震怒了,他督促宜賓市檢察院查辦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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