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將更爲健全,民族精神更加光大。”提交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的憲法修正案草案中有關國歌的規定,引起了法律、音樂等各界人士的關注。
中國政法大學憲法學教授焦宏昌認爲,國歌如能寫入國家的根本法,必將推動國歌法等相關法律的出臺,從而進一步規範國歌的奏唱、使用等行爲。
焦宏昌說,我國早在20世紀90年代初就制定了國徽法、國旗法,對國徽和國旗的製作、升掛、使用等都有明確規定。但我國一直沒有國歌法,因此在處理社會生活中同國歌有關的一些問題時便難以定奪。
到目前爲止,對國歌作出規範的是1984年8月中宣部下發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奏唱的暫行辦法》和1994年8月中共中央印發的《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等規定。焦宏昌說,國歌寫入憲法後,作爲立法機關的全國人大有責任健全相關法律,爲規範國歌提供操作依據。
解放軍軍樂團團長於海表達了相似的觀點。他介紹說,由於歷史的原因,國歌的樂譜曾幾經修改,以致於直到今天,許多樂隊演奏的仍然是不同版本甚至錯誤版本的國歌。
“國歌即國魂,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象徵,”於海說,“使用正確的統一的國歌版本刻不容緩。”
有着豐富基層演出經歷的於海,體會過在僅有一兩名戰士的邊關哨所參加升旗儀式的莊嚴,也遭遇過指揮國歌合唱卻沒有多少人能準確記得歌詞的尷尬。他說,法律的力量能更有力地捍衛國歌的尊嚴,也會促使人們更加珍視對於國歌的情感。
被確定爲國歌的《義勇軍進行曲》誕生於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前夕的1935年。如同中國人民反對帝國主義侵略和壓迫的鬥爭號角,它激勵了無數中華兒女在抗日救亡的戰場上衝鋒陷陣、前仆後繼,最終贏得民族的解放和獨立。
國歌詞作者田漢的長子、79歲的田申,十分關注此項修憲。他激動地說,國歌在今天被賦予了更加強烈的時代內涵。
“時代在變化,但愛國主義和民族精神是不變的。”田申說,“國歌本身就是最生動的愛國主義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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