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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推進中小學編制覈定工作從學校規模到教師人數均有量化標準
昨天,記者從有關部門瞭解到,今年本市將貫徹執行教育部關於制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意見的實施意見要求,積極穩妥地推進中小學編制覈定工作。
本次中小學編制覈定工作,將由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編制、財政、人事部門根據本市的編制實施辦法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制訂出具體的方案。方案將按照精簡、規範、合理、高效的原則,不但要對中小學內設機構名稱和職責逐一規範,而且還要控制中小學領導人數,合理確定教師與職員、教學輔助人員、工勤人員的結構比例。
根據此規定,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批准的教職工編制總額內,調控中小學班額(包括每班學生的數量)和班級數量,同時科學地確定中小學教職工的工作量,在在校學生人數、標準班額、班級數量、每班教師定員指標上予以量化。教育行政部門通過量化指標顯示的生源變化和學校佈局調整的情況,合理調劑學校之間的編制餘缺。
中小學內設機構的數量規定
根據教育部和中央編制辦公室的有關規定,中小學內設機構要根據學校類別、規模和任務來設置。普通中學的職能機構設教導處(室)和總務處(室);重點中學和24個班以上的學校可以增設1-2個機構;完全小學職能機構設教導處(室)和總務處(室)。其中12個班以下的小學只設管理崗位,不設專門的職能機構,可以配備教導主任和總務主任各1人。
班級學生有了精確數額
根據教育部關於制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意見的實施意見要求,各中小學要依據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學要求安排班級數額,並根據班級數額組織教學班級。
原則上規定,普通中學每班學生要在40- 45人,城市小學每班學生40-45人,農村小學酌減。具體標準由各省、市結合近幾年高中、初中、小學各學段入學人數變化情況,以及學校校舍、教師數量等條件來確定,適當安排班級數額和班級數量。
在入學人口高峯時期,要採取過渡辦法安排班級數額,但是每班人數不應該超過55人。
據瞭解,本市依據素質教育和教學改革的要求,在小學校中逐步推廣小班化教學,規定每班學生人數不得超過40人,雙語教學實驗班每班學生人數不得超過30人。
教師人數按標準折算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2001]74號文件中公佈的編制標準折算,普通高中每班可以配備教師3.0人;普通初中每班可以配備教師2.7人;城市小學和縣鎮小學每班可以配備教師1.8人。
教師人數確定後,職員、教學輔助人員、工勤人員的編制要按照教職工總數的一定比例折算。農村小學每班可以配備的教職工人數也要根據實際情況覈算確定。此項工作由區縣級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覈定到學校。
標準周課時具體量化
除了班級數量、學生人數、教職工人數需要量化外,根據國家規定的中小學各年級教學計劃和課程計劃,學校在確定每一位教師的標準周授課時數時,要綜合考慮教師所承擔的備課、批改作業、指導課外活動等教育教學任務和學校分配的其他工作,明確具體任務和時數。
學校領導人數有限定
根據教育部和中央編制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學校領導要體現精簡、高效的原則,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有效實施。
普通中學規模在12個班以下(包括12個班)的,配備校級領導1-2人;13-23個班的,配備校級領導2-3人;24-36個班的,配備校級領導3人。
完全小學規模在12個班以下的,配備校級領導1-2人;13-23個班的,配備校級領導2-3人;24-36個班的,配備校級領導3人。
普通中學和完全小學規模在36個班以上的,可以酌情增加校級領導1-2人。
農村初級小學(1-3年級)或者分校、教學點,要指定一名教師負責學校工作。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的通知》,鄉(鎮)中心學校校長要負責本鄉(鎮)的教育教學業務管理,因此鄉(鎮)中心學校可以增加校級領導1人。
哪些情況可適當增加編制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2001]74號文件規定,具備以下情況的學校,可以適當增加編制:內地民族班中小學、城鎮普通中學舉辦民族班的學校和開設雙語教學課程的班級、寄宿制中小學校、鄉鎮中小學、安排教師脫產進修的學校、現代化教學設備達到一定規模的學校、承擔示範和實驗任務的學校等。
其中,安排教師脫產進修的學校所增加的編制和有實習任務的校辦工廠(農場)覈定的少量後勤服務事業編制,將按照隸屬關係,由縣區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安排使用。
教職工編制要定期調整
根據新的核定編制要求,以各種形式佔用中小學人員編制的行爲要嚴格規範。今年,本市要採取有力、有效的措施積極清退各類“在編不在崗”的人員。對此類人員要採取限期與學校脫離關係的措施,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爲其支付工資。本市要在確保教師隊伍穩定的前提下,做好富餘人員的安置工作,通過編制覈定到區縣、到校,使本市中小學編制的各項指標逐步向新編制靠攏。
今後,教育行政部門要將中小學教師隊伍的調整分流與推進、深化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結合起來,引導教職工從城鎮和超編學校向農村和缺編學校流動,進一步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和學校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基礎教育事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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