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昨天出臺,據北大招辦副主任劉明利透露,北大首次明確8類考生如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未有降分或加分政策,北京大學不主動給予降分或加分。
據介紹,有四類考生錄取時增加分數不得超過2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這四類考生是:省級優秀學生;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者;高中階段獲得省級以上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或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一等獎以上者;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的考生;高中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並經省級招生委員會在報考當年組織測試、認定的考生。北大招辦副主任劉明說,如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未有加分政策,北京大學不主動給予加分。
有四類考生錄取時降低分數不得超過20分,在分數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這四類考生是: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的考生;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軍人;烈士子女。同樣,如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未有降分政策,北京大學不主動給予降分。
據悉,北大今年仍按大類招生,與往年不同,今年信息類四個系按電子科學技術大類招生。北大專業志願差原則上在3分—10分之間,同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提檔比例一般可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定向招生若在北京大學投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招生計劃,可在線下20分以內投檔,擇優錄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則調劑到其它地區招收定向生,或就地轉爲非定向計劃執行。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北京大學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非第一志願考生的分數不低於已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的平均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