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在個人利益驅動下,置國家法律法規於不顧,製售假冒捲菸,成爲社會發展的“毒瘤”。由於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在查處案件中遇到了一些適用法律方面的實際問題,導致對部分製售假煙違法犯罪分子起訴難、追刑難、量刑輕,致使部分製售假煙違法犯罪分子刑事處罰結束後,又開始重操舊業。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菸草專賣局印發了《關於辦理假冒僞劣菸草製品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問題座談會紀要》。昨天,本市召開打擊涉煙犯罪新聞發佈會,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及菸草專賣局的有關人士解釋了《紀要》中的新規定。
涉煙“五宗罪”量刑新依據
菸草重獎舉報人最高獎勵5萬元
製售假煙活動凸顯四新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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