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叫聲“媽”?永遠不可能!
重慶市忠縣野鶴鄉61歲的袁和梅狀告留美博士兒,該案前日開庭後又休庭,法院近日將向遠在美國邁阿密發出傳票,昨日上午,記者與遠在美國的被告羅丹會取得了聯繫,羅丹會明確表示:“不可能叫袁和梅一聲媽”。
兒子:送養是爲了自己好嫁人
2002年,袁和梅向萬州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在美國定居的博士兒子每月2000元的贍養費。但由於種種原因,該案遲遲未能開庭。儘管訴訟總提出要贍養費,但袁和梅卻稱她主要是希望把兒子逼出來,讓他當面叫一聲“媽!”。袁和梅稱,她把兒子養到了3歲,當時爲了兒子有一個好的未來,才忍痛將兒子交由兒子的伯父養。
昨日上午10時許,記者與遠在美國的羅丹會取得了聯繫。羅丹會稱,他已經從朋友口中得到生母正在起訴他的消息,但截至目前他並沒有收到法院正式的傳票。
“那是一段很讓人心酸的回憶!”羅丹會說,生父因公去世後,確實是生母一個人帶他。那時候在農村,生活上雖然有些困難,但可以肯定的是還能生存,但讓他一輩子無法忘卻的是:生母爲了自己生活得更好,另外也是想嫁人,所以後來才把他送給伯父養,一直到永遠的永遠,再也沒有給自己一丁點母愛。
對於袁和梅所說的“這些年曾設法與兒子取得聯繫”,羅丹會稱“這個不可能,我怎麼一點都沒有感覺到。”羅丹會稱,1978年前後,他和養父又返回萬縣定居,和很多親戚都保持着來往,袁和梅應該知道自己就住在萬縣,如果想找他應該是很容易的事情,但是袁和梅並沒有找過她,也沒有給他帶過隻言片語,基本是沒有任何方面的聯繫。所以他認爲“與生母完全是陌生人,並沒有任何感情而言。”由於養父母對自己還不錯,羅丹會從來沒有想過要被判他們,所以這些年並沒有主動去尋找過生母。從心底裏將,羅丹會也沒有冤枉去尋找自己的生母。
羅丹會認爲,生母找自己,最主要的原因是自己現在出國了、生活好了,做爲一位農村老太太的袁和梅,可能是需要一些經濟支持,所以纔想到了他,並非袁和梅所說的“爲了母子之情”。
母子關係已無法挽回?
談起官司,羅丹會有些猶豫。他稱自己並沒有收到法院的傳票,具體怎麼應述還沒有想好。
記者:你怎麼看待這個官司呢?
羅丹會:這個官司我是很難面對的,因爲這要揭開很多傷疤,不過官司要從兩方面來看,如果是單純的經濟問題,或許我會請律師代爲應述。如果是道德層面上的東西,這個也不是法律能管轄的。無論怎麼說,我現在已經有了家庭,我不可能爲了這個官司專門請假飛回去。
記者:她說她最大的希望是能聽你喊她一聲“媽”。
羅丹會:這是絕對不可能的,如果單單是經濟官司,法院是可以強制判決的,但這是道德方面的東西,法官不可能強制我去喊她一聲嗎,我和她只見並沒有母子之情,我不可能當面甚至在電話中喊她。
記者:你生母說她稱養了你3年?
羅丹會:3年?做父母的應該養孩子18年,並不是養了3年就可以躺在功勞薄上睡大覺了。
記者:那你母親怎麼做,你們母子才能重歸於好呢?
羅丹會:這是不可能的了。做爲母親,首先是不能拋棄自己的孩子。從小把孩子交給別人養,等孩子有了出息,卻想回來揀成果,這應該是不道德的。感情應該從小培養起,並不能僅僅靠血緣關係來確定,現在一切都晚了。
這場“母子官司”到底將如何發展?對袁和梅而言,法律與道德的衝撞中,那一聲最簡單的“媽”都變得如此遙不可及;而對羅丹會來說,這場官司顯然觸動了他回憶過去的敏感神經。母子倆的命運將走向何方,真是一個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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