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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昨天,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爲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近日製定《關於加強勞動用工管理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實施辦法》。從即日起,本市的用人單位在招工、用工、用工過程、解除勞動合同等程序中都將遵照市勞動保障部門制定的程序執行。
招工後30日內辦理招工備案和就業登記
新的《實施辦法》中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按照《天津市勞動就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在招工後3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招工備案和就業登記。由就業管理機構負責在被招用勞動者的《就、失業證》上記錄勞動者的就業情況。用人單位招用外省市勞動者應在招工後1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招工備案和就業登記。由就業管理機構負責在被招用勞動者的《就、失業證》上進行記載。
招工不備案有處罰
用人單位不按規定辦理招工備案和就業登記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按照《天津市勞動就業管理條例》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每招用一人處以200元罰款。
錄用10日內必須訂立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應與錄用人員在錄用之日起10日內訂立勞動合同,並將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情況統計表報送本轄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勞動合同管理機構,勞動合同管理機構在10日內將此情況通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繳管理部門。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按照《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責令改正,並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標準處以罰款。
訂立變更勞動合同要做鑑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時,應辦理勞動合同鑑證:(一)安排勞動者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崗位工作的;(二)勞動者處於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內的;(三)變更年滿48歲以上女職工的工作崗位的;(四)將勞動合同期限變更爲1年以內的;(五)招用未成年工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勞動合同鑑證。
制定規章制度也要備案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明確勞動用工、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工時休假、勞動保護、勞動紀律、職工獎懲等內容。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應按規定向所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報送備案。不按規定報送備案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可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用人單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覈批准後執行。
大規模裁人要報市政府批准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送以下統計資料:(一)《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情況統計表》;(二)擬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的名單及依據;(三)社會保險繳費情況;(四)經濟補償金和生活補助費擬支付的情況;(五)拖欠勞動者工資、生活費及福利費等債務情況。
各區縣管轄的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人數在30人以上的,其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統計資料經企業主管部門和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統計分析後報送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用人單位一次性裁員200人以上的,其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統計資料經企業主管部門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統計分析後,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有以下問題勞動合同不能輕易解除
勞動保障部門收到用人單位填報的統計資料後,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下達勞動保障行政執法監督檢查通知書,並建議用人單位暫緩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一)拖欠勞動者工資、生活費及福利費的;(二)不能按規定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的;(三)欠繳社會保險費的;(四)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程序不合法的。
解除勞動合同要辦檔案、社保關係轉移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由就業管理機構協助用人單位辦理勞動者的檔案轉移手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協助辦理社會保險關係的接轉手續。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勞動合同管理機構應及時收集彙總各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情況,各類統計報表於每季度末25日前報市勞動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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