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市價格變化快,中國稅務部門會定期更新車輛最低計稅價格,讓消費者繳納的車輛購置稅稅額能夠隨汽車降價而減少。北京市車輛購置稅徵稽處26日證實,國家稅務總局剛剛對車輛購置稅的最低計稅價格進行了調整,新的最低計稅價格於3月1日起執行。
據瞭解,此次調整共彙總了北京、上海、天津、江蘇等16個省市的4114種車型,其中國產汽車2457種、國產摩托車296種、國產掛車和國產農用車146種、進口汽車1215種。此次調整中,絕大部分汽車的最低計稅價格有所下降,其中夏利TJ7101空調車從43000元降到37000元,捷達FV7160ATI都市春天自動擋由原來的98000元降到96000元,上海大衆波羅SVW7144ALI降到116000元,起亞YQZ7130降到69000元。
由於此次計稅價格調整是在今年3月1日前完成的,因而對此後降價的南京菲亞特、北京現代索納塔等車型,稅務部門來不及再次調整。由於不少消費者在購車時都請汽車經銷商代爲交繳購置稅,車輛購置稅徵稽處的工作人員提醒人們在購車時可先了解自己所購車型的最低計稅價格是否有調整,並在手續辦齊後向經銷商索要購置稅完稅憑證,以免錯徵或誤徵。
新聞背景
車輛購置稅是專項用於國家公路建設的稅種,購置自用車輛時繳納。其應納稅額按照從價定率的方式計算,由購置車輛的計稅價格和稅率確定。計稅依據爲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稅率爲10%。根據有關規定,如果發票上的價格高於最低計稅價格,則按最低計稅價格繳稅。因此,最低計稅價格爲廣大消費者所關注。
北京市車輛購置稅徵稽處透露,中國車輛購置稅的徵收有兩種計算基準:購車價格和最低計稅價格,哪個價格較高,就按哪個價格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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