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三部門聯合發起的整頓統一着裝工作目前進入各地各部門自查自糾階段。
財政部整頓統一着裝辦公室3月22號以來平均每天都要接聽100多個投訴電話。這些電話來自全國各地,涉及行業多達34種,而國務院授權統一着裝的行業和部門,總共纔有14種。投訴的重點是一些行業和部門擅自統一着裝,制服顏色和款式與警服雷同;個別地方,甚至連計劃生育工作者和收水費的,都穿着仿製的警服。
電話投訴:“這兩天突擊購買了一批制服,除了臂章,其他和警察一模一樣。”
按照統一部署,由財政部、監察部和國務院糾風辦聯合發起的整頓統一着裝工作即將進入各地各部門自查自糾階段,經過自查自糾回收的制式服裝由整頓機構統一處理,其帽徽、肩章、臂章和大蓋帽,將統一銷燬。目前,街頭未經授權的制服依然大量存在,但部分涉嫌違規的行業和部門已經開始考慮換裝。
某小區保安:“制服整頓,我們的衣服要重新設計,正在和廠家聯繫。”
據瞭解,此次整頓是1986年以來,有關部門曾展開的第4次統一着裝整頓。整頓結束後,有關部門將推進制服管理立法,徹底改變着裝混亂屢禁不止的局面。
統一着裝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未履行職能和行政執法需要,統一穿着由國家規定的制式服裝,其批准權限在國務院。1986年之後,國務院沒有批准過新的着裝部門。
經國務院批准的統一着裝部門及人員
根據規定,全國只有公安、國家安全、司法、法院、檢察院、海關、稅務、工商行政管理、國家質檢、衛生、農業、林業、交通和國家海洋14個系統或部門的相關執法人員經國務院批准統一着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