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選舉結束後,泛藍陣營提出“選舉無效”,要求立即重新驗票,並提出由司法機關來主持驗票,也就是“司法驗票”。泛綠雖然表示不反對立即驗票,但堅持要“行政驗票”,也就是由“中選會”來進行驗票。兩大陣營爲此展開了激烈爭辯。雙方爭執的焦點,一是哪種驗票方式最快,二是哪種方式更公平。
司法驗票最快
泛藍陣營提出,只要陳水扁同意,司法驗票馬上就可以進行,是最快的方式。
根據臺灣民事訴訟法規定,如果連戰提出訴訟,只要作爲被告的陳水扁同意,“高等法院”選舉法庭立即可就“選舉無效”之訴進行驗票及審理。民進黨則堅稱,行政驗票是解決爭議的最快途徑,但鑑於臺灣的“選罷法”沒有重新驗票的相關條文,要舉行行政驗票,必須先修改相關法律。爲此,泛藍指出,按照“立法院”目前的狀況,修改法律的過程將非常複雜,時間會拖得很長;即使“立法院”通過修改法律的議案,陳水扁仍可以通過拖延簽署等方式來耽誤時間,因此堅決反對先修法,再進行行政驗票。泛藍同時提出,即使行政驗票,也還有更快的模式。比如現任臺灣“立法院長”王金平在和陳水扁面談時,建議由陳水扁宣佈緊急狀態,授權行政機構驗票,但被陳水扁以影響太大爲由拒絕。泛藍提出的另外一種模式,是隻要“中選會”多數委員同意驗票,“中選會”就可以在3天內舉行驗票,這個建議同樣被民進黨當局拒絕。堅持先修法後進行行政驗票,是民進黨的底線。
行政驗票不公平
對於行政驗票,泛藍最質疑的是它的公平性,一是因爲行政驗票的主管機關是“中選會”,執行驗票的是原來負責選舉的各地選務人員,計票過程不公平或者出現明顯失誤,這些人就是主要責任者,由他們來主持重新驗票,等於“球員兼任裁判”;二是影響此次選舉公平的因素很多,比如民進黨非法舉行“公投”;啓動“國安機制”以非法方式妨礙他人投票等。行政驗票只能重新計算有效票、無效票及剩餘票,對於上面這些問題,都無法解決。
正因爲如此,島內媒體分析,陳水扁目前的策略就是拖延時間,造成當選的既成事實。
爲“修法”,“立委”大打出手
在各方壓力之下,民進黨不得不對驗票擺出積極姿態。23日,民進黨“立院黨團”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提出“選罷法”修正案。當時擔任“程序委員會”主席的是國民黨黨團書記長廖風德,他嚴厲抨擊民進黨實行“緩兵之計”,並突然宣佈散會,隨即走出會場。在場的泛綠“立委”極爲不滿,林豐喜衝向廖風德,兩人大打出手,現場一度十分混亂。
爲避免被民進黨扣上“反對驗票”的帽子,國親聯盟改變策略,決定採取雙軌制,一方面表示支持修改“選罷法”,推動行政驗票,同時要求以“立即、公平、公開、集中”的原則,進行司法驗票。26日,兩大陣營都提出了各自的版本,就“選罷法”的修改在“立法院”進行了一場激烈較量。按照泛藍的主張,驗票的主體是“高等法院”,應先查封票箱,7天內集中公開檢驗,10天內完成,決定當選人。
此外,兩大陣營對修法還存在其他分歧,如泛藍主張最高票和次高票兩組候選人“得票數差距未滿有效票1%時”,就可以要求重新驗票,泛綠則主張重新驗票的條件是“得票差距小於選舉人總數的0.5%”。以本次選舉爲例,按泛藍的條件,差距在13萬票以下即可驗票,而按泛綠的版本,只有選票差距在8萬票以下才符合條件,但無論按照哪個標準,這次選舉都符合行政驗票的條件。
在26日的會議中,藍綠雙方各自表達立場後,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突然站出來,指責泛藍玩兩手策略,根本沒有誠意。雙方又吵成一團,一直拖延到下午4點半,會議結束鈴聲響起,柯建銘宣佈協商結束。說完,泛綠“立委”便紛紛離席,留下一臉錯愕的泛藍人士。
驗票前景仍不明朗
無論怎麼驗票,要得出最終結果都遙遙無期。在行政驗票方面,雖然30日臺“立法院”還會就修法進行協商,但前景並不明朗。
至於司法驗票,前幾天臺灣“高等法院”已經駁回了泛藍陣營的訴訟,理由是“中選會”還沒有宣佈當選結果。26日,“中選會”不顧泛藍的強烈反對,宣佈陳呂當選,即使泛藍再提出訴訟,完成司法驗票程序,仍然需要近一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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