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天津市司法局今天上午提供的一項5年來的調解案例分析資料顯示:過去基層糾紛以公民對公民的多,如今公民之間的、公民與法人之間和其他社會組織之間涉及民事權利、義務、爭議的糾紛多了起來,人們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顯示出在新形勢下人際關係的新趨勢。
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社會利益格局發生了較大調整和變化,民間糾紛呈現出新的特點。羣體性事件不斷增多,各種體制、觀點和利益形成碰撞。過去,基層糾紛以鄰里矛盾居多,尤其是生活在平房裏的羣衆因爲房屋遮陽、倒垃圾、交通、宅基地等生活瑣事,導致矛盾產生。伴隨城市發展,人們從平房搬進樓房,居住在樓房裏的市民,相對獨立,同時伴隨人們文明素質的提高,法律、維權意識增強,個體之間的矛盾少了起來,個體與羣體、部門、單位、企業之間的糾紛多了起來。比如個人與產品生產單位、銷售單位之間的矛盾,反映水電氣配套工程、環境污染等問題的逐漸多起來,很多糾紛都是以前沒有遇見過的。新問題、新情況不斷出現,人際關係呈現出新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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