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現將2004年“五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04年5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爲法定假日,將5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5月4日(星期二)、5日(星期三),5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5月6日(星期四)、7日(星期五),5月8日、9日上班。
各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生產和工作情況自行安排。節日期間,各單位要加強值班,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和衛生防疫工作。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0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