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後將屍體託運到廣州的犯罪嫌疑人原某昨天被北京豐臺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據瞭解,原某今年32歲,初中文化,無業。去年7月,他從內蒙古老家來京務工,在京務工期間與被害人王某在一發廊進行賣淫嫖娼活動時相識。據原某交代,他6年前與妻子離婚,之後交過幾個女朋友均爲賣淫女。但因痛恨“賣淫女不講感情就認錢”,於是就產生了殺死賣淫女的想法。
今年2月8日23時許,犯罪嫌疑人原某趁單位宿舍內無人之機,便打電話將被害人王某叫來,與其發生關係後將其掐死。2月9日,原某將屍體用地毯包裹好運到某託運站,以託運地毯爲名,將屍體託運到廣州。
2月27日,死者屍體被廣州公安局民警發現,並向北京警方通報情況。3月4日犯罪嫌疑人原某被北京市公安局民警抓獲。
根據犯罪嫌疑人原某的交代,2月12日他曾來到哈爾濱準備再殺以前認識的兩名賣淫女,因未找到二人,殺人未遂。最後,他還交代了曾在1992年用刀殺死一個男子的案件。目前,此案正在調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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