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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破遠華、李真等驚天大案 有天津檢察官的功勞
日前,記者採訪了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偵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人。
記者:指揮中心是何時成立?
負責人:2000年11月26日,根據當時形勢需要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要求,爲了整合偵查資源,發揮整體攻堅效能,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成立了職務犯罪大案要案偵查指揮中心,使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成爲全國最早建立指揮中心的省級院之一。遵照李寶金檢察長“立足於偵查一線,服務於偵查一線”的工作思路,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指揮中心成立三年來不斷加大對偵查一線的支持力度,積極與社會上各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拓寬了工作領域,陸續開展了多項爲偵查一線服務的偵查措施,在查辦重大複雜案件中充分發揮了協調指揮作用,使工作的質量、效率顯著提高。
記者: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負責人:指揮中心的工作職責主要是:對檢察機關自行偵查的案件實施統一指揮和協調,具體爲對跨地域的大案要案和下級檢察院單獨偵查確有困難的大案要案進行組織、指揮、協調、督導;組織對發生在某一行業或某一地區的系列職務犯罪案件的專項偵查工作,與有關部門聯合開展集中統一行動;協調處理基層檢察院之間在查辦案件中的相互配合;協調跨地域的偵查協作事項,管理所轄區域內的偵查協作網絡;會同政工部門管理本級偵查人才庫;承辦檢察長交辦的其他大案要案或工作事項。
記者:三年來,本市檢察機關在協查工作中,查辦了哪些有影響的大要案?
負責人:指揮中心全面貫徹李寶金檢察長關於天津檢察機關各部門都要爭創全國一流單位的要求,致力於把指揮中心建設成爲全國檢察機關中的先進窗口單位,充分發揮在偵查協作工作中的指揮中樞作用。中心成立至今,共協助國際及港澳地區調查取證10餘件,協助外省市檢察機關取證287件,協助本市基層檢察院聯繫涉境外和外省市取證45件,協助基層檢察院抓獲外逃犯罪嫌疑人47名,協助外省市檢察機關抓獲外逃犯罪嫌疑人21名。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有協助中紀委4·20專案組(廈門遠華案)調查藍甫(福建廈門市原副市長)涉嫌受賄的有關證據;協助甘肅省酒泉分院抓獲外逃挪用公款犯罪嫌疑人艾躍智(該犯爲酒泉分院建院以來涉案金額最大的職務犯罪嫌疑人);協助中紀委、高檢院反貪總局調查劉方仁(貴州省原省委書記)受賄的關鍵證據;協助高檢院反貪總局查處王懷忠(安徽省原副省長)案主要犯罪證據收集、確定;協助蒐集李真(河北省國稅局原局長)受賄案犯罪證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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