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當前瀆職侵權犯罪多發的趨勢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瀆職侵權犯罪呈現出領導幹部瀆職犯罪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等4個明顯態勢。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部門負責人介紹,當前瀆職侵權犯罪的4種態勢具體表現爲:
一是仍處於易發多發的嚴峻態勢;二是領導幹部瀆職犯罪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三是瀆職侵權犯罪與司法腐敗存在擴大化的發展態勢,特別是徇私舞弊類犯罪,從以前的孤案居多發展爲窩案、串案、團伙作案居多;四是對瀆職犯罪打擊不力,被查處的概率較低,犯罪成本和風險不大,犯罪心理強化的態勢明顯。在對待瀆職侵權犯罪方面,“不把違法當違法,不把犯罪當犯罪”的現象較爲普遍地存在,導致犯罪不能得到及時懲處。
我國瀆職犯罪具有犯罪日益羣體化家族化等5特點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部門負責人介紹,我國當前瀆職侵權犯罪有日益羣體化等5個顯著特點。
瀆職侵權犯罪的5個特點爲:一是瀆職侵權犯罪日益羣體化、家族化;二是瀆職侵權犯罪滲透到社會的各個領域、國家機關的各個部門,檢察機關已查處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幾乎涉及所有的司法、行政執法部門;三是瀆職侵權犯罪與貪污賄賂犯罪相交織的情況越來越突出,權錢交易愈來愈明顯;四是行業特點、部門特點更加集中,特別是在土地違法審批、放縱製售僞劣商品等行業特點明顯的領域所涉及的瀆職犯罪介入查處不夠;五是犯罪分子規避法律的意圖愈加明顯,對抗偵查的手段更加隱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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