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天津海事局在對沿海小型船舶專項整治中,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力度,4月11日深夜和12日晚間,接連發現兩艘船舶嚴重超載,當即要求船方卸貨,以達到載重線要求。並按規定對船舶和相應責任人做出了罰款和違法記分處理。
4月11日夜間,“興順18”輪裝載了7126噸煤,由天津港開往福建馬尾港,計劃當晚23時開航。當新港海事處行政執法人員對即將開航的“興順18”輪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船舶吃水超過載重線達20多釐米,甚至淹沒了船艉的船籍港標誌。經覈算,該船超過滿載吃水載重線26.97釐米,超載重量達400多噸,嚴重危及船舶航行安全。取消開航計劃後,該輪在12日晚卸下了438噸貨物。海事執法人員再次檢查合格後,於當晚21點爲該船舶做了離港簽證,並簽發了《恢復船舶離港動態通知書》。
12日19時,“興順18”輪還未離港時,海事執法人員又發現另一艘船舶超載。該船舶名爲“巨龍”號,標準載重量爲2187噸。在開航前檢查時,執法人員發現該船超過滿載吃水載重線15.98釐米,超載重量達136.94噸。新港海事處立即要求船方卸貨,達到載重量要求,並按規定對船舶和相應責任人進行了處罰。(記者/劉雁軍 通訊員/田浩 王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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