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學生結爲夫妻
既求學業還要婚姻
剛上學堂就下廳堂
父母:
相信他們有能力選擇
對於王洋和劉航的選擇,雙方父母都沒有提出反對意見。王洋的媽媽說,剛聽王洋說要結婚時也勸過女兒最好等到大學畢業再結婚,這樣王洋可以有一定的經濟基礎,還能在父母身邊多留幾年。可當兩個孩子把他們的計劃和準備說出來以後,父母覺得他們也是經過了充分考慮才做出這種決定的,並非一時的衝動。所以本着婚姻自由的原則,王洋的父母讓孩子自己決定這件事。
劉航的父母和姐姐也都沒有反對兩個年輕人的選擇,他們覺得最重要的是,兩個年輕人是以健康和積極的心態去對待結婚這件事,他們都是成年人了,有能力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
老師:
理智看待給學生“放權”
天津師範大學教務科的方老師說,王洋結婚這件事教務部門並不知道,教育部已經提出不干涉在校大學生結婚,但教育部新的“學籍管理規定”還沒有正式出臺,學校現行的“學籍管理規定”對學生是否能結婚並沒有涉及,可以說是一個空白。所以,現在尚不能對這種行爲下結論。
王洋的幾位老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態度倒很一致:學生的行爲不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作爲一名成年人,王洋有權利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現在學校的管理是在合法、合理條件下,給予學生更多的選擇權。讓學生來決定對自己有重大影響的事件。這也是以人爲本的一種體現。當然,前提是她能認真地完成學業。也有老師提出,王洋的選擇是一件新鮮事,但這種事以後可能會成爲普遍現象,因此學校應該有相應的管理政策配套,比如,學生結婚給不給“婚假”,是否允許生育等等。
本市其他多所高校負責學生事務的老師也向記者表示,學校裏已經有本科生領取結婚證的先例,但公開舉行結婚儀式的目前尚未聽說。
同學:
在學結婚應因人而異
王洋班上的20名同學都已經收到了王洋的結婚請帖。對於她的做法,同學們並沒有太驚訝。大家都認爲,現在考大學不問年齡與婚否,《婚姻登記條例》也提出在校大學生可以結婚,這是對學生權利的尊重和保障。所以,王洋結婚無可非議。
不過,同學們也認爲,在學期間結婚需要一定條件,王洋可以不爲經濟發愁是因爲她愛人有收入,可以供二人生活和學習。有一些大學生談的是校園愛情,雙方都沒有經濟收入,這種情況顯然就不適合結婚,而且也有人認爲,在學期間結婚總會影響到學習,有了家的牽扯,會分散一些精力,所以,還是畢業以後再說爲好。
學者:
舊觀念也該與時俱進
天津社科院社會學副研究員汪潔老師認爲:王洋結婚雖然是個體的行爲,卻會在羣體中產生很大的影響,原因就是她的“身份”不一樣。一個23歲的女孩子要結婚,合法、合理、合情,可要是在校的大學生就不一樣了。因爲在人們的心裏,人生的不同階段應該有不同的使命,做學生時就是應該學習。而王洋在學習之餘卻要完成結婚這件人生大事,好像和她現在的任務有些衝突。人們有這樣的想法很正常。這也是人們的觀念意識轉變一定要經過的一個“門檻兒”。
其實,現在結婚登記不用單位開證明,婚檢憑自願,沒有限制在校大學生結婚等等,都是尊重人權的表現,婚姻自由權是人權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結婚是個人的事,在校的大學生只要能妥善處理好學習與生活的關係,無論是學校還是社會都應該給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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