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涉及2900萬人的改革拉開大幕
事業單位無論是稱謂還是機構性質在西方國家都是沒有的。如果說幾年前提事業單位改革是把它作爲財政包袱甩出去的話,那麼今天的着眼點在於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和完善公共事業的管理體制
社科院變革
“全院改革應該是一年後的事。”在風聞世界歷史研究所轟轟烈烈的試點改革時,陳青(化名)和他的中國社科院的同事大都這樣認爲。
然而僅僅過了幾個月,2004年3月初,一場關於科研津貼制度的改革就在社科院全面推開了。身爲助理研究員的陳青明白,科研單位的改革勢所必然,但沒有想到會來得這麼快。
在社科院系統,不同職稱者的原有津貼差距並不大,此次津貼制度改革則以“引進激勵機制”爲主旨,拉開專業人員的津貼差距。在具體設計上,將津貼標準由原來的4檔細分爲11檔,最高檔和最低檔的津貼費相差10倍。此外還實行末位淘汰,規定將有15%的人員不享受此項津貼。
該方案一出臺,就被人戲稱爲“北大改革的翻版”,在內部引起了很大的震動。
“意見主要集中在三方面:副研究員以下的人員沒有投票權,‘分明是歧視’;一個研究所將有15%的人得不到科研津貼,比例太高;三年一評選,時間太長。”
“社科院的人不太爭利,但比較爭名”,一位內部人士說,評等級把一些所的人際關係搞得“越來越複雜”。
由於爭議較大,有關方面不能不予以考慮。半個月後,社科院下發了一份“補充意見”:三年一評改爲兩年,提高助理研究員和實習研究員的津貼數額,15%的人沒有津貼改爲10%,等等。
對於10%,一些所採取了變通的辦法,有的把長期不在職或是出國的人劃在此列;有的找新來的人談話,讓他們主動頂數,然後由所裏補錢。包括所裏行政人員的津貼不再由院裏撥款,但所裏都會“自己想辦法解決”。
3月初,各所陸續開始實施改革,差不多花了兩週時間,到3月下旬,各所才基本完成了“艱鉅”的準備工作,從4月起,改革方案正式實施。
轉型和重生
社科院的改革,在新津貼制度實行後並沒有停下來,據瞭解,改革還將被引到更全面的包括全員聘用制在內的方向。目前社科院不在考慮開始此項試點。
事實上,在改革還是不改革的判斷上,改革主導者和被改革者態度一致:必須改革原有的激勵機制、管理模式,它已成爲學術創新和機構發展的障礙。
這不僅僅是社科院才面對的問題,它的舉動是在中國大規模進行事業單位改革的背景下發生的。在全國,和社科院性質相似、誕生於計劃經濟下的130萬個事業單位,都不可迴避地面臨着轉型和重生。
3月下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高層人士透露:中國政府正在考慮和研究對規模龐大的事業單位進行改革,這個舉動將涉及幾千萬靠政府支付工資的公共服務領域人員。發改委副主任李盛霖說,這“是繼國有企業改革、政府機構改革之後,中國面臨的又一項重要任務”。
有評論說,儘管此前許多省市及行業已着手事業單位改革,但在全國範圍內正式探討這一問題還是第一次。
就在發改委官員透露出此項改革之際,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柳斌杰宣佈,除人民出版社外的國內出版社都將轉型爲企業。
此前,國務院批准中國出版集團轉製爲中國出版集團公司,改革涉及到人民文學出版社、商務印書館、中華書局、大百科全書出版社、三聯書店、新華書店總店、中國圖書進出口總公司等12家出版巨頭,它們對中國的文化傳承和人文精神的塑造產生過持續影響。
據瞭解,中國出版集團公司的很多組織工作和調整工作已經完成。按設想,機構的財政歸財政部直接管理,黨的關係劃歸中直機關工委。
“成立集團是真改革,而不是掛個牌子的假改革。這是我們改革的第一項,就是要集團化。”柳斌杰說。同樣是這位副署長,2003年在四川的一次講話中列舉了這個領域存在的幾個問題:
思想觀念陳舊,一些人受了過去計劃經濟思想的影響,受了左的思想影響,以意識形態的特殊性爲由,拒絕了改革的一些措施,“在經濟戰線上20年前就解決了的問題,在我們這條戰線上可能到現在大家還接受不了,以至於中央領導同志最近的一些講話在地方黨委傳達的時候居然還不敢傳達,可見我們的思想觀念遠遠落後了。”
此外,產業相當分散,缺乏競爭力。由於管理體制上的限制,有主辦主管的要求,所以辦報、辦刊、辦出版社都按照行政級數配備,有一個部委就要辦一張報、一本刊、一個出版社,有一個地方就要布幾個局……完全是按照計劃經濟配置起來的。
新聞出版的改革引人注目,其動因,除了因應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體制變革之外,還要面對國外傳媒出版集團的強有力挑戰。按照入世的承諾,今年12月1日以後,中國將對外資開放所有圖書零售市場,外資在國內發行領域不受任何限制。
在未來幾年,類似這樣的“事業單位”,將要面對的是一個新的、可能也是很痛苦的轉型發展期。
不改怎麼行?
事業單位無論是稱謂還是機構性質在西方國家都是沒有的。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吳江參加國際研討會時,碰到要用英文表述“事業單位”,常常感到很爲難。但就是這一事物,幾乎對每個中國人都產生影響。
“事業單位主要包括科、教、文、衛,還有新聞出版、體育、環境監測、城市建設、勞動就業以及一些機關的附屬機構和法律服務所等。”
在中國,事業單位是一個龐大的體系,數量超過130萬,從業者2900多萬,擁有近3000億國有資產,70%以上的科研人員、95%以上的教師和醫生都集中在各類事業單位,其經費支出佔政府財政支出的30%以上。
然而相對於事業單位所擁有的資源,它對社會的貢獻很不成比例。據統計,事業單位對中國GDP的貢獻大概在5%—10%之間。2001年科、教、文、衛四大行業才佔5.1%。
“60%的人才,1/3的國有資產,國家預算開支的1/3,貢獻纔是5%—10%,和企業的貢獻率沒法比,效率是很低了。不改怎麼行?”吳江說。
而一些事業單位實際上已經成爲市場經濟發展的阻礙,“尤其是一些脫胎於行政機構的單位,成爲事業單位後,很難從管理機構變成服務機構。”
一位學者比喻說,一些政府附屬的事業單位就是二政府,自居企業和社會之上,脾氣比一些政府部門還大。
發改委副主任李盛霖把事業單位的“毛病”概括爲:機構臃腫,效率低下,已經難以適應目前中國市場經濟的需要,嚴重製約了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
實際上,決策層早已意識到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的緊迫性,2002年,十六大提出:“按照政事分開原則,改革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從去年開始發軔的事業單位大改革,就是對十六大精神的貫徹。
而學者杜鋼建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認爲,從目前看,這次改革力度還沒有充分展現出來,進展還不夠快。因爲事業單位改革的背後是利益調整問題,改革意味着經費減少,利益減少,阻力肯定是不會小的。
事業單位組成複雜,各個領域情況不一,據記者瞭解,目前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改革方案,各個領域各個地方的改革在分頭進行。
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司長範恆山建議,應從總體上收縮事業單位的規模。能夠撤銷的,在做好相關善後工作的基礎上堅決撤銷,其他的應視具體情況轉爲政府部門、企業或市場中介機構。把政府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減少到最必要的程度。同時,應在事業單位中建立新型的法人治理結構、競爭性的勞動人事制度和有效的激勵和約束制度。
走出怪圈
“從1982、1983年開始的機構改革,以及後來進行的教育、衛生、科技體制改革都涉及到事業單位改革,20多年來,事業單位改革是伴隨着每個行業的改革慢慢推進的。”
吳江說,真正意義上的事業單位改革可以從兩個脈絡來看:一是財政來源,事業單位這麼龐大的規模誰來養?從財政角度考慮,實際上對事業單位的改革就是儘量把它推向市場。
當時事業單位就分了三種:第一種是全額撥款;第二種是差額撥款,撥不足的部分,又分三種,三七開、四六開、五五開;第三種是自負盈虧。任何一個行業中都有全額撥款,研究部門或是行政部門多一點,出版部門、新聞單位少一點。
第二個脈絡就是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主要是推行了聘任制,推進職稱制度改革。評職稱和聘職稱分開,1985、1986年實行。十三大以後,1988年開始研究“一切以行政級別劃線”的問題,當時,所有事業單位都有行政級別,而公務員制度的建立則成爲改革這一痼疾的契機。
公務員制度的建立等於全部把事業單位甩出來了,不以行政級別劃線就意味着它和政府開始剝離出來,開始政事分開,“這是一個很長的過程。經常反覆,現在大學還設有20多個部級校長,仍沒有去掉行政級別”。
中國的事業單位大部分脫胎於行政系統,而行政機構改革有一個怪圈: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事業單位改革也會這樣嗎?
從這點考慮,有人提出要“充分估計事業單位改革的難度”。事業單位的改革和當初的機構改革以及企業制度改革面臨同樣的難點:人的“出口”問題,即富餘人員哪裏去的問題。
一位評論者指出:衆所周知,國有企業改革時有一部分人員分流到了事業單位,而政府機構改革時又有大量的人員擠進了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成了二者的“出口”。那麼現在,誰又給事業單位改革中富餘出來的人員當“出口”呢?如果說,當年正是因爲有了事業單位這個“出口”,有了事業單位這個“大後院”,才使得國企改革和政府機構改革有了緩衝帶,減輕了改革的難度,那麼現在,在事業單位改革中這一問題到了最終解決的時刻。
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司長範恆山也承認,這項改革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風險性較大,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在制定改革措施時要體現過渡性,要做好必要的保障工作,把改革的力度和社會的可承受度有機結合起來。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杜鋼建認爲,應該吸取機構改革的教訓,擺脫怪圈。政府機構改革的問題在於,曾經有一段沒有在法制框架內改革,改革沒有法律依據,沒有法律約束,現在實際上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國家政府編制法》在5年內有望出臺。
“事業單位改革不能在非法制化下進行,因此,事業單位法制化要抓緊,十屆人大不可能考慮這個問題了,就看十一屆人大能不能考慮出臺。”
改革的結果將會怎樣?這位研究政府體制改革的著名學者說,目前改革力度不會很大,現在主要的目標還是減輕財政負擔,能把財政負擔減下來就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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