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級政府人事部門要把爲高校畢業生服務與加強人才市場公共服務功能結合起來,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
通知要求,各級人事部門要充分發揮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的作用,在人才市場中設立專門的服務部門、服務窗口,積極爲高校畢業生就業提供服務。
通知要求,各級人事部門要加強與用人單位特別是科研院所、大型企業的聯繫,設立一批畢業生實習基地、創業基地。積極爲畢業生就業或自主創業創造條件。各級人事部門要注意掌握就業困難畢業生的情況,對父母雙方均失業,家庭生活標準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或有其他特殊困難的長期未就業的畢業生,要加大服務力度,做好就業推薦工作。
通知提出,要切實做好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到西部地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志願者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凡畢業離校時沒有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在兩年擇業期內,願意將戶口轉回原籍的,各級人事部門應負責爲其辦理相關手續。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免費爲其提供人事檔案、戶口管理。非應屆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後,各級人事部門要及時爲其出具非應屆畢業生工作介紹信,協助其辦理報到、戶口遷轉等手續。對服務期滿後落實單位的畢業生,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要爲其出具工齡證明,協助其辦理人事檔案接轉等手續。
通知還特別指出,要研究擬定有關促進非公有制單位接收畢業生及鼓勵和支持畢業生自主創業的政策措施。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要做好非公有制單位接收畢業生的服務工作,積極爲其提供集體戶口、人事代理等服務。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和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將人事關係存放在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負責爲其辦理人事關係接轉、人事檔案管理、轉正定級、黨團關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社會保險金繳納等服務,實行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務,解除其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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