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離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實施只有10天,但不少市民對該部法律的具體內容仍知之甚少。一旦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之後,他們將可能爲自己的違章行爲付出比目前的罰款高出10倍的經濟處罰———50元。昨天下午,記者對上海市幾個行人及非機動車違章較爲嚴重的路口查訪後發現,許多行人面對紅燈依然照闖不誤,渾然不知自己可能在“五一”後爲此付出比現在高出10倍的代價。
昨天下午4時40分左右,徐家彙路、打浦路口車流人流開始趨向高峯。記者看到,儘管路口有3名民警及交通協管員維持秩序,但這個繁忙的路口仍然有一些騎非機動車者“見縫插針”,在轉彎燈尚未亮起時就騎了出來,與正在轉彎的機動車交匯在一起,其安全令人擔憂。此外,由於徐家彙路爲10車道的大馬路,行人橫穿該條馬路時需“二次過街”,即馬路中間設有安全島供行人等候第二次綠燈亮起。但記者觀察發現,幾乎每次都有行人在對面的綠燈尚未亮起時就小跑着橫穿馬路,然後被直行的機動車“圍困”在兩條車道之間,不僅搶不了時間,更增添了幾分危險。
據路口執勤民警介紹,這一路口因車流量較大且行人、非機動車違章較爲頻繁,已成爲一個市級交通“亂點”。目前,盧灣警方針對這一“亂點”落實了整治措施,一個星期以來,機動車爭道搶行等嚴重違章行爲已基本消除。
在肇嘉浜路陝西南路口、漢口路四川中路口等,記者都發現了類似的情況。尤其在下班時間,行人和非機動車無視民警管理,集體闖紅燈的現象隨時可見。而將於5月1日開始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行車者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在記者隨訪的9名違章者中,雖然有8人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即將實施,但對行人違章最高處罰將提高至50元的條文卻只有1人清楚。
針對行人和非機動車違章經濟處罰提高的情況,公安交巡警有關人士認爲,加大處罰力度是爲了進一步規範交通行爲,具有其積極意義,但處罰畢竟不是目的。只有每個交通參與者真正知法守法,切實樹立起文明交通的觀念,才能建立安全、暢通的交通秩序。據瞭解,爲了修正此前相關條例及辦法中處罰力度較小的情況,《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將機動車違法行爲的最高處罰從以往的最高200元提高至2000元,以懲戒較爲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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