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日漸完善的知識產權制度已經成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助推器”,促進我國經濟發展走上了依靠科學技術的軌道。
記者從20日開幕的“中國知識產權與經濟發展”高級研討會上了解到,僅僅根據對2003年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聯合頒發的“中國專利金獎”的13個項目的統計,就累計新增銷售額715億元,新增利潤65億元。
據瞭解,以商標法、專利法等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實施爲標誌,我國的知識產權制度已經走過了二十年的發展歷程。“經過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前後對主要法律的修訂,中國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框架已經基本形成,並與世界貿易組織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相一致。”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鄧軍指出,中國用了二十年的時間,在知識產權立法方面走過了發達國家二、三百年的歷程。
“知識產權制度的實施,激發了國內廣大企業,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以及廣大發明人、設計人從事發明創造的積極性。”鄧軍介紹,在2003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的25萬多件國內專利申請中,有接近60%的申請來自於個人的非職務發明。“截至2004年3月17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的專利申請累計已經突破200萬件。”
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的實施,還爲引進外資和先進技術創造了良好的法制環境。據統計,截至2004年2月底,來自國外的專利申請已經達到34.6萬件,佔申請總量的17.5%。“中國已經成爲世界第三大貿易國和最大的吸引外國直接投資的國家,應該說這是與我國已經建立相應的知識產權制度密不可分。”鄧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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