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日前,從天津市民政局獲悉,爲讓社區居委會吸引、留住高素質人才,從今年5月份開始,本市將調整現職居委會成員、居委會退養人員生活補貼及居委會辦公經費標準。
具體標準是:(1)居委會的辦公經費目前爲每年5000元,平均每月爲400餘元,除去房租、水、電、電話、暖氣等費用支出外,居委會所剩無幾。特別是暖氣費,每年要佔去居委會辦公經費的一大部分。爲此,本市計劃把居委會辦公經費提高到每年不低於7000元,以解決居委會工作的實際困難。(2)針對居委會退休人員的生活補貼偏低的現象,本市計劃把退養居委會人員的生活補貼標準提高到不低於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目前爲每月241元),並將隨“低保”標準的調整而調整。(3)社區居委會成員在任職期間補貼標準,將不低於全市職工的最低工資標準,即由目前每月300元調整到480元。今後還將隨着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而提高。有條件的區,還可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標準。
今後,本市調整社區居委會成員的補貼和居委會辦公費所需經費由各區納入財政預算,自行解決,對目前財政比較困難的區,市財政將酌情給予適當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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