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日,從市招生考試院獲悉,2004年天津市應屆初中畢業生升學加分政策辦法近日出臺。鑑於廣大考生和家長對中招加分政策的關注,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的相關負責人就2004年天津市應屆初中畢業生升學加分政策辦法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今年畢業生何人能加分
答:爲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大力推進素質教育,鼓勵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今年本市對應屆初中畢業生中的優秀生和特長生,在升學時給予加分。其中包括:(一)2003年至2004學年度評選出的市級三好學生、市級優秀學生幹部,2003年評選出的“學雷鋒、樹美德、做新人”先進個人,在初中階段獲得“宋慶齡獎學金”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二)初中階段在規定競賽中獲規定獎級的學生;
(三)初中畢業生中的烈士子女、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子女、歸僑考生、臺灣省籍考生、少數民族考生。援藏、援疆人員在藏、在疆工作期間其子女。
初中獲何獎纔能有加分
答:應屆初中畢業生中下列規定競賽的規定獎級獲得者符合加分條件:
(一)下列市級以上學科競賽規定獎級獲得者:
1、全國初中數學競賽一、二等獎獲得者;2、全國初中物理競賽一、二等獎獲得者;3、全國初中學生化學素質和實驗能力競賽一等獎獲得者;
4、天津市中學生學科競賽一等獎獲得者。
(二)下列市級以上科技活動、競賽的規定獎級獲得者:
1、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初中組一、二等獎獲得者;
2、全國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二等獎獲得者。
(三)天津市第六、七屆中學勞動技能競賽第一、二、三名獲得者。
(四)下列文藝比賽規定獎級獲得者:1、初中階段參加由市教委組織參加的全國文藝比賽一、二、三等獎獲得者;
2、初中階段參加天津市學校文藝展演比賽一、二等獎獲得者;
(五)初中階段“天津市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徵文”比賽一等獎獲得者。
(六)2003年天津市中小學生讀書徵文比賽中學組一等獎獲得者。
(七)下列體育競賽規定獎級獲得者:1、參加世界中學生和全國中學生體育競賽前八名獲得者;
2、獲市教委、市中小學體育協會和市體育局主辦的市級中學生田徑、游泳、足球、籃球、排球(含軟式排球)、乒乓球、躲避球比賽個人、集體項目(主力隊員)前六名者;
3、獲經市教委審覈承認的區、縣級中學生田徑、游泳、乒乓球比賽個人前三名者;
4、足球、籃球、排球(含軟式排球)、躲避球比賽冠軍隊主力隊員;
5、獲經市教委審覈由市體育局主辦的市級中學生網球、擊劍、體操、技巧、藝術體操、武術、棋類、摔跤、柔道、舉重、射擊、棒壘球、航空、航海模型、無線電測向比賽(含業餘電臺)的個人前六名者,或集體項目(主力隊員)前三名者。
-升學加分有兩檔
答:在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中,市級三好學生和市級優秀學生幹部在升學總成績中加8分;其他加5分。符合加分條件的學生只能加分一次。
-申報審覈在5月
答:申報和審覈工作在5月10日至5月19日期間完成,逾期不再補辦。有關人員可向所在學校或所在區縣中招辦瞭解具體時間安排。
-申報手續分三種
答:符合加分條件的學生,憑有關證明材料到畢業學校領取和填寫由市中招辦統一印製的《2004年天津市初中畢業生升學加分證明信》,併到有關單位審覈蓋章。由學校負責統一到區縣中招辦登記,並辦理有關手續。
市級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不需要另辦上述證明信,由學校攜帶經市教委德育處審驗和蓋有市教委公章的《天津市中小學市級三好學生登記表》或《天津市中小學市級優秀學生幹部登記表》,統一到區縣中招辦審覈登記。
“學雷鋒、樹美德、做新人”先進個人及“宋慶齡獎學金”獲獎學生也憑蓋有市教委公章的登記表到區縣中招辦審覈登記。
-10家審覈不同類
答:(一)市教委中學處負責審覈市級學科競賽、中學勞動技能競賽等項目;
(二)市教委德育處負責審覈交通安全徵文比賽和讀書徵文演講大賽的加分項目;
(三)市教委體衛藝處負責審覈市教委、市體育局主辦的市級中學生體育競賽加分項目、市教委主辦的市級文藝展演比賽加分項目;
(四)市級科技活動競賽加分項目由市青少年科技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審定,並經市教委中學處備案;
(五)經市教委審覈,市體育局主辦的其他市級體育競賽項目,天津市體育局體育競賽管理中心審覈,天津市體育局加蓋“天津市體育局體育競賽成績證明專用章”;
(六)經區縣民政局初審後,市民政局優撫處負責對烈士子女的確認工作;
(七)市政府僑務辦公室僑政處負責對歸僑子女、歸僑考生、華僑在國內子女的確認工作;
(八)市臺灣同胞聯誼會宣傳處負責對臺灣省籍考生的確認工作;
(九)市委組織部綜合幹部處負責對援藏、援疆人員在藏、在疆工作期間其子女的確認工作;
(十)區縣民族事務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少數民族考生的確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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