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填寫申請公民應當自年滿16週歲之日起3個月內,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申領手續。未滿16週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爲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覈對信息公安機關在對公民申報材料與本人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覈對無誤後,將辦證信息傳輸報送上一級公安機關。
審覈簽發由市公安局有關部門負責審覈簽發,再傳送至公安機關制證中心。
製作新證居民身份證製作中心對接受的制證信息進行檢查覈對,對檢查不合格的制證信息應及時反饋。對完成技術制證的證件下發派出所。
覈對發放派出所在接到制證中心製作的新證後,要將證件視讀、機讀信息與人口進行覈對,確認無誤後將證件發給公民。
內容不一致怎樣換證本人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登記內容不一致的,應向戶口登記地公安派出所申請項目變更、更正。因公民實際情況發生變化,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未變更的,公民應提供相關依據,向戶口登記地公安派出所申請項目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