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加爵難道還能逃過死刑?死者家屬爲何在起訴雲大問題上意見不統一?這些與正在審理的馬加爵案相關的疑問引起了人們的普遍關注。據瞭解,昆明中院今天下午將對此案作出判決,屆時部分懸念將被解開。
遇害者家屬不接受兇手道歉
在馬加爵殺人案3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中,楊開紅、唐學李的家屬均提出了“賠禮道歉”的請求;可是相反,邵瑞傑的父親邵匯清不但不要求馬加爵道歉,而且根本不接受道歉。
邵匯清的代理律師、廣西文威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律師盧澤銘告訴記者,從馬加爵一心求死的心態來看,馬對自己的殺人行爲持逃避的態度,他想用死來洗淨來自受害者家屬與社會各方面的譴責。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家屬接受他的道歉,無疑會使馬加爵在心靈上得到某種程度的解脫。由於有這種想法,在昨天庭審時,馬加爵幾次承認自己很後悔,應該道歉,但邵匯清的代理律師反問他:“如果我們不接受道歉呢?”“那……我不知道……”,被告席上的馬加爵無語,顯得非常窘迫。
家屬仍對起訴雲大有顧慮
據幾位原告的代理律師稱,在這起惡性殺人案件中,雲大是要負一定民事賠償責任的。但迄今爲止,只有龔博的父親確定要起訴雲南大學,並聲稱“就是傾家蕩產也要打這場官司!”而其他的家屬在這個問題上卻仍有顧慮。據瞭解,案發後,雲南大學已對4名受害者家屬作出了安撫,每個家屬從學校共拿到了11萬餘元的補償,學校還與家屬立下了協議,約定學校的責任問題要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四條處理、“受害者家屬及親屬要共同維護雲南大學的聲譽”。
3個家屬之所以對起訴雲南大學有顧慮,律師認爲,即使起訴學校,最樂觀的估計也就是,法院認定學校負擔部分責任,賠償數額能達到多少就很難說了。
庭審分析
馬加爵死罪難逃
對於馬加爵殺人時的精神狀況問題,作爲辯護律師之一的趙耀律師雖然對鑑定結論的科學性提出過質疑,並要求法院委託鑑定機構重新鑑定,但該申請被法院以“缺乏相應的事實和理由”當庭予以駁回。這等於說,法院認定了“馬加爵沒有精神疾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鑑定結論。可見,馬加爵逃脫死刑的第一個前提根本就不存在。
而對於自首問題,刑法專家認爲,所謂的馬加爵自首的問題根本站不住腳。辯護律師之所以主張馬加爵有自首情節,依據的是最高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規定,犯罪事實雖被發覺,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訊問、未被採取強制措施時,主動、直接投案,屬於自首。辯護律師稱,被告人在交代自己是馬加爵之前,並沒有經過正式的訊問,因此應該算作自首。公訴人對此的反駁是,馬加爵在交代作案經過之前,警方已經查明瞭他的犯罪事實,並在全國張貼通緝令予以通緝。而且被告人在被帶到公安部門後一直保持沉默,直到警察讓他洗過臉並對照照片後纔開口承認自己是馬加爵。在這種情況下,馬加爵不具備自首情節。馬加爵是否真的有自首情節,還需要法院的最後認定。中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聶立澤認爲,法院認定馬加爵自首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退一步講,即使馬加爵具有自首情節,鑑於其殺人之多、手段之殘忍,也沒有可能逃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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