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中央紀委副書記張惠新在北京通州區就信訪工作進行調研時指出,解決羣衆上訪問題,是當前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信訪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放在關心羣衆切身利益、爲羣衆解決實際問題上,通過認真解決羣衆反映的問題,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把集體上訪、異常上訪和上訪老戶的數量降下來。要按照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和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的要求,嚴肅查處信訪背後的腐敗問題,切實維護人民羣衆的合法利益。
衆所周知,上訪、信訪是中國社會的一個“老大難”現象,它集中反映了歷史遺留和現實積累的諸多問題,解決不好有可能激化矛盾,影響羣衆的正常生活和社會穩定。長期以來,各界對上訪、信訪看法不一,有的人內心懷有比較複雜的感受。然而我們注意到,把信訪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放在關心羣衆切身利益、爲羣衆解決實際問題上,嚴肅查處信訪背後的腐敗問題,這一認識在近段時間得到了進一步明確,並開始形成了一些富有新意的思路。
國家信訪局局長周佔順去年11月曾對新華社記者說,在當前的信訪事件中,80%以上反映的是改革和發展過程中的問題;80%以上有道理或有一定實際困難和問題應予解決;80%以上是可以通過各級黨委、政府的努力加以解決的;80%以上是基層應該解決也可以解決的問題。遼寧省一名領導在考察該省信訪工作時更是承認,在信訪案件中,90%以上的羣衆的要求是合理的。這些負責人的意見都表明,羣衆之所以上訪、信訪,至少80%以上都不是胡攪蠻纏無理取鬧,而是因爲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在基層或一些地方未能得到公正合理的解決,無奈之下才選擇了上訪、信訪。
信訪背後存在的腐敗問題,主要指羣衆信訪中舉報和揭露的問題,直接涉及某些部門或個人的腐敗行爲。經驗證明,紀檢監察部門和司法機關查處的腐敗案件中,有不少線索就是來源於羣衆的信訪舉報。羣衆在信訪中舉報的腐敗案件,有的事實不一定十分準確,內容也不一定十分詳盡,有的還可能是道聽途說,但如果因此對他們的舉報視而不見,就有可能失掉查處一些腐敗案件的機會。
此外還應當注意兩種情況。一是由於有關部門或人員嚴重脫離羣衆,不關心羣衆的疾苦,對羣衆的合理要求和合法權益冷漠相向,一味敷衍、推諉,使得原本在基層或一些地方“應該解決也可以解決”的問題長期無法解決,從而把羣衆“逼”上了信訪之路。有的部門或人員似乎並不害怕羣衆的信訪,他們甚至說出了“你愛上哪兒告哪兒告去,就是告到聯合國也沒用”之類的狠話。另一種情況是,一些地方擔心羣衆的上訪、信訪影響當地的形象,影響上級部門對當地領導的評價,但他們不是用紮實的工作和認真的服務來幫助羣衆解決問題,而是採取種種手段,千方百計阻撓羣衆信訪,包括限制信訪者的人身自由。上述兩種情況中的一些部門或人員也許沒有直接涉及腐敗案件,但他們分別都對反映意見和問題的羣衆採取了粗暴的、錯誤的做法,並且這些做法都在事實上妨礙了上級部門通過羣衆信訪查處腐敗案件,因此必須予以制止、糾正。
對於各級政府部門在信訪工作中的責任,國務院4月20日發佈的《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中明確提出,要積極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範、化解社會矛盾的機制,要完善信訪制度,及時辦理信訪事項,切實保障信訪人、舉報人的權利和人身安全;任何行政機關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藉口壓制、限制人民羣衆信訪和舉報,不得打擊報復信訪和舉報人員,不得將信訪、舉報材料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送給被舉報人;對可以通過複議、訴訟等法律程序解決的信訪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告知信訪人、舉報人申請複議、提起訴訟的權利,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總之,上訪、信訪既反映了當前各種矛盾的複雜性,也體現了羣衆對黨和政府的高度信任,對於羣衆信訪既不能迴避,也不能做出歧視性的理解。嚴肅查處信訪背後腐敗問題的過程,同時也是正視羣衆信訪所反映的問題並加以解決的過程。這需要各級黨政、司法機關本着對羣衆利益和社會穩定高度負責的精神,完善解決機制,強化責任追究,真切關心每一個羣衆,妥善解決每一個問題,嚴肅查處每一個案件,才能使信訪工作真正符合最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