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壽嘉華28日說,近年來,我國各類地質災害50%以上由人類活動誘發。
人類的破壞活動包括修路切坡、建築切坡、興修水利設施、過量開採地下水、礦山開採、坡地灌溉等。這位官員稱,從導致地質災害發生的自然和經濟因素及發展趨勢看,地質災害將呈更加頻發的態勢。
在山區城市、重大工程區,由於建設中工程開挖、堆土、抽取地下水、水庫蓄水和農田灌溉等人爲活動,局部地區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仍然有可能加劇。
2004年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的發展趨勢是:在空間上,西南的雲南、四川、貴州和重慶的丘陵山地、東南地區的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和廣東等省的丘陵山地和西北的陝西、甘肅等地仍然是崩塌滑坡地質災害的主要發生地。在時間上,地質災害的發生主要集中在5月至9月。
壽嘉華批評說,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本身存在薄弱環節。有的單位和領導面對防災工作,採取推委、消極的態度,使一些問題久拖不決;地質災害防治的技術支撐和決策管理相互脫節,各自爲戰,沒有形成一個有效的管理決策體系;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渠道尚未建立,一些亟須治理的隱患點、危險點的治理經費得不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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