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會同國家糧食局組織制定的大豆油、花生油等食用植物油國家標準,將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
在29日的新聞發佈會上,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主任李忠海說,原來的植物油脂國家標準中存在着一些不足:標準繁多,名稱混亂;標準之間要求不統一,造成企業加工不規範,容易引起不正當的競爭;技術指標與國際標準不接軌。針對這些問題,由國家標準委統一部署,國家糧食局組織有關科研院所、檢驗機構和大型企業近40餘家,共同開展制修訂工作。
李忠海說,新標準規範了名詞術語,統一了定義和表述,與國際標準相接軌。強制性條文指標和技術要求明確。一是限定了食用植物油產品的酸值、煙點等項目;二是對壓榨成品油和浸出成品油的最低等級的各項指標提出了強制要求;三是增加了明示原料來源和加工工藝的標識要求,規定轉基因、壓榨、浸出產品和原料產地必須標識;四是明確規定產品不得混有其它食用油或非食用油,禁止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必須符合《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要求。
此外,新標準重新明確了油脂產品的分類和等級要求。其中,按照產品質量將成品油分爲四個等級,從一級到四級分別相當於原來的色拉油、高級烹調油、一級油、二級油。
李忠海說,新標準不僅提高了標準技術水平,同時更具有可操作性,對提高我國食用植物油產品的質量,促進進出口貿易將會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棉籽油》《葵花籽油》《玉米油》《米糠油》《油茶籽油》等五項標準已從2003年10月1日開始實施,《菜籽油》標準不久也將正式發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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