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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目擊者稱,昨天(4月29日)下午,在海珠區上衝村,一名男子在搶劫路人項鍊時被事主抓住,隨後遭到衆多路人圍毆,躺在地上一動不動,據稱該男子可能已經被打成重傷,市民對此看法各異。
毆打持續約20分鐘
昨天下午6時30分,記者趕到海珠區上衝村西約南。傷者已經被警方帶走。但大批羣衆還聚在此處議論紛紛。在羣衆的指點下,記者看到現場還有部分血跡,以及急救人員留下的膠手套。
據目擊者聶女士稱,昨天下午5時20分左右,她在自家士多內突然聽到有人在外面大喊“搶東西”,出去看時,發現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正在死死抓住一名白衣男子,並大聲說“我的東西你也敢搶!”白衣男子看上去將近40歲,被摁在地上後還拼命地想掙扎逃脫。馬上有很多人上來圍觀,並有人上前幫助事主制服白衣男子。隨後,動手的人越來越多,有上十人之多,人羣中也不停有人大喊“搶東西,打他!”白衣男子漸漸無力反抗。聶女士怕出事,馬上返回店內打電話報警。
另一位目擊者蔣女士告訴記者,在警方到來前的約20分鐘內,衆人對白衣男子的毆打幾乎沒有間斷。事主被搶的是一條項鍊,後來在路邊的磚頭堆中找到了。另一位目擊者劉先生則稱,毆打過程中曾有一位老太太出面勸阻,但是沒有人理會。警方趕到後,該男子已經渾身是血,躺在地上一動不動了。其中後腦部看上去受傷最重。隨後,120急救車也趕到現場,在對傷者進行簡單的包紮後又空車離開了。警方在現場做了簡單的調查後,將傷者送上車拉走了。
市民對此議論紛紛
記者隨後趕到接診的海軍醫院,並從該院急診科獲知,傷者傷勢主要集中在頭部,從現場判斷多是外傷,但是是否顱內也有出血就不清楚了。由於現在收治這種病人必須由相關部門指派特定醫院,所以,在確認傷者沒有生命危險後他們就交由警方處理了。
對於下午發生的事情,現場的羣衆討論得非常熱烈。聶小姐認爲,人犯了法,自然有執法機關去懲處,羣衆不能採取這樣的極端手段。而另一位蔣女士則稱,羣衆“這種見義勇爲的做法值得提倡,之所以把他打成重傷,是因爲他在不停反抗,不打他也沒辦法啊。”現場不少羣衆都附和蔣女士的看法,因爲這裏治安太差,“這些人實在該打”。
律師說法
是否見義勇爲要看具體情形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劉濤認爲事主被搶時實施反抗,這是正當防衛;路人上前幫手,也是見義勇爲。但是,在劫匪已經無力進行犯罪行爲(或被制止)或犯罪延續行爲(在衆人制止的情況下繼續反抗)後,事主或羣衆再繼續對劫匪進行毆打傷害,則構成了違法行爲。如果對犯罪嫌疑人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則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犯罪嫌疑人因此致死,事主和參與毆打的羣衆則可能構成故意傷害致死罪。因此,有必要提醒廣大民衆,如果劫匪在被擒後還有反抗行爲,則可以以暴制暴;但是,對方如果已經停止反抗或已經喪失了反抗能力,則應該交給公安機關按法定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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