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今年農曆大年初一,發生在武漢市商職醫院的一場火災致使7名病人遇難。4月30日,53歲的該院院長曾憲考因此坐上被告席。
他被指控的罪名是消防責任事故罪。這是武漢市首次啓用新刑法中的這一新罪名。
據《武漢晨報》報道,今年1月21日中午,該院職工李某(精神病人、無責任能力,未追究刑事責任)在住院部三病區醫生休息室放火,未完全撲熄的棉被後被人放置於二樓樓梯間庫房,次日凌晨5時許,棉被引發火災,造成7人死亡、10人輕傷、1人輕微傷,直接經濟損失14.7萬元。
據瞭解,曾憲考當庭“不持疑義”,兩度在法庭上痛哭懺悔,並向受害者家屬表示“深刻歉意”,懇請“從輕處罰將功補過”。
法庭將擇日宣判。
-庭審直擊
上午9時,曾憲考被押上法庭的時候,記者注意到他的背有些微駝,絲絲白髮和憔悴黝黑的面容,看上去顯得分外蒼老。
“樓道爲什麼會用作庫房?”
“住院部沒有專用庫房,封閉樓道只是用作臨時庫房”,曾憲考說,去年7月23日收到整改通知,他於次日召開了院領導專門會議研究整改,並於29日令保衛科向江漢分局防火科遞交了《整改報告書》,但“因多種原因一直沒有落實”。今年元月18日再次收到整改通知後,原定在農曆正月十五之前按通知規定消除火災隱患,不料“事出突然”。
火災當晚,曾憲考正在值班。他說,當時在組織救火時,聽說婦產科還有幾十個嬰兒時,情急之下他跪在派出所所長面前懇求上樓救孩子。在做這番陳述時,曾憲考的聲音有些哽咽。
樓上一些病人因受不住煙燻火烤,紛紛撞破玻璃要跳樓,下面雖有人大喊“不要跳”,卻沒能制止住……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在火災中死亡和受傷的病人絕大部分因跳樓所致。
曾憲考在庭上放聲痛哭,“我有罪,我是罪人”、“對不住黨、社會、受害者及家屬”……
除了這哭聲,容納有200多名旁聽者的審判庭此時寂靜無聲。
曾憲考的辯護律師陳愛雲認爲,曾憲考第一時間趕到火災現場,採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並列舉出他歷年立功受獎情況,以此證明曾憲考“非同一般被告人”、“認罪態度良好,有深刻悔罪表現”,陳愛雲向法庭建議對曾憲考依法採用“緩刑”的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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