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桃園機場2000年的新航空難事故中的一名受害者者家屬,美西時間7日獲洛杉磯聯邦法院裁定,新航將付其1500萬美元的賠償金。
據瞭解,新加坡航空的空難事故是發生在2000年10月的臺灣桃園機場,1架編號SQ-006的班機由於跑錯跑道,撞上跑道上的施工設備,造成82人喪生,住在加州橘郡的吳尊仁夫婦及吳尊仁的妹妹莊吳南嬋也都在這起空難中罹難。
身爲洛杉磯統一企業主管吳尊仁及其妻吳蘇晶熒在空難事件中喪生,其兒女不滿新航處理態度,於2001年向洛杉磯法院控告新航業務過失,並要求增加賠償,洛杉磯聯邦法院陪審團7日裁定,新航應支付吳尊仁兩名兒女共1500萬美元賠償金。
吳尊仁夫婦的31歲兒子吳信良和27歲的女兒吳詩婷在獲悉陪審團是經過1天半的審議後做出這項判決後,相當高興。吳信良表示,這項判決讓他們4年來忍受的惡夢大致得以結束,因爲新航並未對他們一家人作出可敬的事。
臺灣媒體報道說,由於這起判決是新航空難意外發生以來,法院做出的第1宗民事賠償,也是新航在美國因空難被告的第1起判決案例,格外引起各界的關注,而新航方面並未就這項判決。新聞背景:2000年10月31日﹐新航公司一波音747-400客機SQ006號班機在臺北中正機場起飛時因錯誤轉向而導致起飛失事併發生爆炸,此次意外導致82人死亡。新航這起空難很明顯是人爲疏失,結果證實主要還是飛機駕駛的疏忽。因新航SQ006班機上有不少外籍人士,加上這起空難是新航成立以來第一起空難,震驚國際,臺灣有關部門在調查期間除了島內媒體,許多國外媒體也專程派人來臺灣採訪,雖然空難原因立即就知道是人爲疏失,但當時曾爲究竟是單純駕駛個人一時疏忽,還是機場設施不當,讓駕駛有走錯跑道機會,一度成爲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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