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決定成立由交通部牽頭、公安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工商總局、國務院法制辦、國家安監局參加的全國治理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七部委聯手啓動,拉開在全國開展公路車輛超載超限治理“攻堅戰”的帷幕。明年5月底,領導小組將把治理情況向國務院總結報告。
國務院領導近日批准了七部委聯合制定的《關於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七部委11日上午聯合召開了全國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交通部部長張春賢代表治理領導小組做出動員和部署。
從今年6月中旬開始,七部委將“統一口徑、統一標準、統一行動”,集中開展路面執法行動。不卸載的超限超載車輛,不予放行。對鮮活農產品、危險化學品等運輸車輛,要實行區別對待,行駛途中原則上不予卸載,但要對駕駛人員提出警告,並將其違章行爲報告車輛所在地管理部門。
交通管理部門將建立貨運經營企業和營業性貨運駕駛員信譽檔案,實行違章行爲的登記、抄告和公告制度。凡同一車輛違章公告超過2次,取消違法駕駛員的營業性運輸從業資格;同一運輸企業違章公告車輛超過總數5%的,降低企業的資質等級。
對“大噸小標”車輛進行清理整頓。在整頓期間,公安車輛管理部門要免費爲“大噸小標”車輛更正覈定載質量或換髮車輛行駛證。交通部門對“大噸小標”車輛以前應繳納交通規費的差額部分,免予追繳。嚴禁新車“大噸小標”。
交通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公路通行費和養路費的收費標準和徵收方式進行調整,適當降低車輛通行費徵收標準,並對多軸大型車輛給予收費優惠,以降低運輸成本。
這次整頓將分三個階段進行。從現在至6月中旬,爲集中宣傳階段和“大噸小標”車輛恢復噸位的準備階段;從今年6月中旬至明年2月底,爲集中治理階段;明年3月初至5月底,爲總結階段。
我國每年因車輛超限超載造成的損失超過300億元。正常使用年限在10年左右的貨運車輛,2至3年後即報廢。全國70%的道路安全事故和超載超限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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