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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從國家旅遊局和歐盟委員會駐華代表團瞭解到,在5月1日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愛沙尼亞、立陶宛、拉脫維亞、馬耳他和塞浦路斯成爲歐盟正式成員的同時,這10個國家也正式成爲中國公民的旅遊目的地國。
據國家旅遊局外事司相關負責人介紹,5月1日起,歐盟10個新的成員國目前也擁有了“中國公民旅遊目的地國”的地位,其中匈牙利和馬耳他是在2003年就已獲得目的地國地位,但與2月12日簽訂的12國一樣,在國家旅遊局的批文下發之前,中國遊客真正成行想去其餘8國旅遊還需要一段時間,屆時極有可能是這10個國家與之前12個國家一起“打包”得到批准。
歐盟委員會駐華代表團李明霞介紹,之前簽訂了協議的12個歐盟申根國家將頒發申根簽證,中國遊客可憑一紙“申根簽證”在12個國家內暢遊無阻,而10個新成員國對遊客仍將分別頒發本國簽證,但歐盟新成員國的使(領)館將盡力簡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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