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打者只要求當衆道歉,打人者卻要求女孩賠償損失
昨天下午5時許,記者採訪途經朝陽區大望橋時,看到在一報刊亭前圍了不少人,記者上前一看,發現原來是該報刊亭的中年女攤主正在毆打一名年輕女孩。
記者看到,那位中年女攤主雙目圓睜,怒氣沖天,抓住那個被打女孩的衣服,狠狠地扇了她三個耳光,女孩已經被打哭了,急着掙脫女攤主的雙手,但那位女攤主好像還未解氣,又從身後揪住女孩的頭髮,將女孩扎頭髮的髮圈也扯了下來。當時圍觀的人越來越多,大家都看不過去了,紛紛指責女攤主,懾於衆怒,女攤主停下了手。於是,女孩一邊哭着一邊用手機撥打了110。
隨後,朝陽區高碑店派出所兩位民警來到事發現場。此時,女孩的左半邊臉已經紅腫,還留着幾個清晰的手印。而面對警察的詢問,女攤主氣焰絲毫不減,一連幾聲說道:“誰見着我打人了?”這時,旁邊一位戴着墨鏡、推着自行車的老人站出來說道:“我看見了,她打了那女孩好幾下,人家女孩根本沒還手,她還追着打。”旁邊好幾個年輕人也都站出來說:“我們都看見了。”可當着警察的面,女攤主的丈夫竟指着這位老人罵道:“沒你什麼事!”現場一度陷入混亂,幸虧警察及時制止,控制了局面。
記者經過詢問了解到,被打女孩姓王,是江西人。當時她到報刊亭打電話,誰知打了兩個電話都沒打通,在她準備離開時,攤主說電腦記費了,得給錢。雙方爭執了幾句。後來,女孩就給了男的一元錢,並要求按市話標準收錢,找給她兩毛錢,但攤主不給,雙方又爭吵了起來。這時,女攤主在一旁看着挺生氣,趁女孩剛一回身準備離開時,她從後面追上去就打。女孩的說法得到了旁邊幾位目擊者的證實,據他們表示,女孩兩次撥完電話根本還沒說話就掛斷了。
起初,警察想調解,但沒有成功。女孩說:“我只想讓她當面給我道歉,保證以後不再打人就行了。”旁邊圍觀的人,都覺得這樣處理女孩太吃虧了,然而女攤主卻並不買賬,理直氣壯地說:“我給你道歉也可以,你得賠償我經濟損失,你看圍着這麼多人,耽擱我多少生意?”
最後,在調解未果的情況下,警察命兩名攤主關了店門,將三人帶到了高碑店派出所。截至發稿前,記者從派出所瞭解到,事情還在繼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