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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郭寶雲因涉嫌指使其子收受賄賂20萬元、自己非法侵吞公款73.2萬元,5月12日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訊。
據華龍網報道,被告人郭寶雲,女,59歲。捕前系重慶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正廳級)。因涉嫌受賄,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的決定,由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於2003年3月28日對其立案偵查,同年4月11日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決定被逮捕。
報道稱,昆明市人民檢察院認爲,被告人郭寶雲在擔任重慶江北區區長期間,爲他人謀利,指使其子非法收受賄賂人民幣20萬元;同時還非法侵吞公款人民幣73.2萬元,其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報道,對於此案,法院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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