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記者在天津市河西區東江道的一個住宅小區裏看到,幾乎每個樓門洞上都貼着這樣的紙條,上面寫着:我是某某某號房主,已經全部交齊房款,有重號者與我聯繫。這究竟是什麼意思呢?記者隨意走訪了了幾家住戶,裏面的居民反映,他們的房子最少的被賣了兩次,最多的房子甚至被賣了五家。
經過現場調查發現,這個開發樓盤一共有四棟樓,260套房屋,開發單位是天津市有機合成廠和天津炎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重房的是有機合成廠的拆遷戶和購房戶。
原來,1997年天津市有機合成廠向建委報了計劃,進行職工宿舍改造,由於缺乏經費,就與炎達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合作協議,有機合成廠出地,炎達公司出錢負責建設。根據協議,除了有機合成廠109戶還遷房之外,雙方約定其他的房屋由炎達公司自行處理。
該項目立項時報的計劃是職工宿舍改建,不是開發項目。根據建設部2001年執行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和商品房銷售實行許可證制度,對於這些顯然沒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房子,天津炎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規將房屋重複出售,屬於欺詐消費者。目前,炎達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法人代表韓慶華,因涉嫌詐騙,已經被公安機關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