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共同社報道,5月20日下午,日本衆議院正式通過了“有事法制”七項法案,允許日本通過增強軍隊實力、與美軍合作的方式增強國家防衛能力。
日本自民黨、民主黨,公明黨三黨此前曾對其中的主要部分《國民保護法案》等進行修正。這七項法案在衆議院通過後,被立即送交參議院,相信將在本次國會上穩獲通過。包括去年通過的《武力攻擊事態法》等法律在內的日本防備緊急狀態的基本法律體系至此將得到確立。
這七項法案分別是《支援美軍活動法案》、《利用特定公共設施法案》、《限制海上運送軍用品法案》、《國民保護法案》、《處罰嚴重違反國際人道法行爲法案》、《對待俘虜法案》和《修改自衛隊法法案》。
《支援美軍活動法案》規定,駐紮在日本的5萬美軍在執行日本防務任務時,日本自衛隊有義務爲他們提供補給和後備支持,日本可以向美軍提供武器、彈藥及民用土地。
根據《國民保護法案》綱要,首相可以在緊急情況下調遣自衛隊,而不用等待地方長官提出“請兵”要求。此外,各市、町、村長可以在無法向縣知事請求派遣自衛隊的情況下,直接向防衛廳長官提出派遣自衛隊的請求。可以說,這項法案簡化了日本出動自衛隊的程序,並使物資徵用等權限更加集中到中央和地方政府。
此外,《限制海上運送軍用品法案》將允許日本海上自衛隊艦隻在日本領海附近攔截懷疑運載有軍用裝備的外國船隻。法案將允許海上自衛隊在沒有獲得外國船隻同意的情況下登船檢查。如果自衛隊發現外國船隻裝載有武器和彈藥,日本政府將命令船隻交出貨物。按照這一法案,日本將銷燬任何在檢查中所發現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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