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鑫等人多次實用過的刀具
未成年搶劫團伙在作案中使用的仿『五四』手槍打火機
一名13歲初中學生被搶報案引起成都警方高度重視,經被害人指認9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迅速被擋獲。在對他們的審訊中,警方竟挖出了一個作案20餘起,專以在校學生為搶劫對象的未成年人犯罪團伙,20名涉案人員中最大的17歲,最小的只有13歲,他們大都為學校『不想管』,家長『不願管』的『問題少年』。
初中生報案稱『被8個學生搶了』
2003年10月19日,一名13歲的初中學生來到派出所報案稱,他在上學途中被8個人學生模樣的人搶劫了。
報案初中生告訴民警,上午7點他路過成都市新華公園後門某車站前時,自行車突然被一個10多歲的小伙子拉住,隨後又圍上來4男3女,強行將他帶到附近某汽車停車場。
在一個無人角落,幾個人二話不說扯起他的衣服一頓暴打,另外兩人則蹲在地上翻他的書包。當他們拿走一部復讀機、一塊巧克力以及10元錢現金後,幾個人纔放了他,並騎上他的自行車揚長而去,臨走前還派出一名『保鏢』跟著他走了一段路,理由是不准他報警。
派出所民警接到報案後,經過初步分析認定搶劫幾人系多次犯罪,從案發時間看,他們一定過習慣了夜生活,對附近環境非常熟悉。據此,辦案乾警帶著這名13歲的小報案人,在附近娛樂場所展開拉網清查。
第二天凌晨2點,在市內『聚點歌城』包間內,警方將涉案的劉鑫、張浩、王潤等9名犯罪嫌疑人抓獲,他們的年齡均在15至17歲之間。審訊中,幾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他們還分別交待出以前曾共同作案的另11名未成年人同伙。
經查,僅在被抓獲前的18日到19日兩天內,他們就先後交叉搶劫作案7次。
幫派『老大』竟然未成年
經查,這20名涉案未成年人年齡均在13至17歲間,從2003年8月至11月間他們共交叉伙同作案20起,搶劫24人。被害人幾乎都為在校初中生,作案時間多選在學生們上學放學途中。其基本手段為:攔下學生自行車,采用毆打持刀威脅等手段搜刮財物。數額最大一起搶得320元,最少一次僅2.6元。其搶劫財物從自行車、牛仔褲到外套、巧克力無所不有。
辦案人員告訴四川新聞網記者,這20名涉案嫌疑人大部分還是在校學生,在第一次擋獲9人後,根據交待,警方又在學校教室和網吧、歌廳等處將其餘等人陸續抓獲,其中一人被捕時還正在作案中。
據了解,該團伙的組成大多由在校學生間相互介紹,平時他們都是屢次曠課被家長和老師視為『沒法管、不想管』的『問題學生』。其中,團伙的『老大』名叫劉鑫,今年只有17歲,在2003年10月纔因搶劫最被成都市錦江區法院判刑,今年初纔取保候審被放出來。在所有的20多起搶劫案件中,僅他一人或協同參與的就多達9起。
被害者最小12歲其中還有大學生
在對被害人的審查中發現,在被搶劫的24名學生中最小的年僅12歲,除一名大學生外全部都是在校初中生,在被搶後他們大多選擇不報案。據了解,唯一的一名受害大學生是我市某學院計算機系學生大二學生,他被搶劫時還遭到『持槍』威脅。
2002年10月19日晚上7時左右,受害大學生楊立在二環路成華路口處等紅燈,犯罪嫌疑人劉鑫突然抓住車後座將其拖住,『兄弟,有沒有錢?』。楊當場愣住,隨後又走來一人,飛起一腳就揣在楊的車上,『你聽不懂嗎?』楊一眼看去發現還有5個男3女正陸續向自己走來。跟著劉鑫等6名男子將楊團團圍住一陣暴打,同行的3名女子則在一旁觀看。隨後幾人拖著楊的自行車,並以一把仿真打火機手槍要挾楊跟著他們往偏僻處走。走了半個多小時,楊立明白幾人打算走到黑暗處對他實施打劫,便主動將內裝320元現金的錢包交予對方。得手後,幾人分乘兩輛出租車離開現場,並留下兩人把楊的自行車騎走。
未成年犯罪責任在誰
隨後,四川新聞網記者就此案采訪了成華區檢察院監所檢察科的蘇科長。蘇科長表示,這是一起典型的『大欺小』連續搶劫案件,其涉案人數之多,作案次數之多實數罕見。
他表示,看到如此惡性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發生是令人十分痛惜的,『未成年人犯罪,父母是第一責任人。本案中,不少孩子的父母都表示,對孩子是管不了,沒法管。他中有的是單親家族,有的是父母做生意,很少有時間關心孩子在外面接觸些什麼朋友。這就直接導致孩子走向犯罪。』
『同樣,在學校方面老師對這些「問題學生」放縱不管,聽之任之也存在問題。學生曠課,老師以為是請假,家長又以為孩子在讀書,這就造成了管理上的疏漏,給了他們犯罪的機會。』
『此外,只有17歲的劉鑫的「二次犯罪」也說明了我們社會監管中存在的問題。未成年人的取保候審,應當存在於嚴厲的社會監管之下。劉鑫被保出來一個月,就繼續開始實施犯罪,最終造成今天難以挽回的局面,他的教訓值得深思。』
蘇科長表示,希望通過這個慘痛的教訓,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只有大家都來關心未成年犯罪問題,關心未成年人,如今居高不下的未成年人犯罪率纔能得到真正有效的控制,未成年人的權益纔能得到徹底的維護,廣大的青少年纔能得到一個健康的成長環境。』
據悉,目前本案的20名涉案人員中,有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另10人有的年齡未滿14周歲,有的取保在逃中(注:本案涉及未成年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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