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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6所高校被限制招生
教育部公佈被教育部黃牌警告的26所高校名單
教育部5月25日下午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了四起考試違法、舞弊案件,並介紹了2004年高考的有關情況。
四起重大考試違法舞弊案件
一、武漢大學研究生鄒某出售考研試題網絡詐騙案
2004年國家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前夕,有關部門發現,互聯網上屢有不法分子通過BBS、EMAIL等方式發佈出售2004年國家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試題和標準答案的信息,聲稱考題來源可靠、絕對真實,每科售價1000-3000元不等,多科購買可優惠,且可在考試結束後再付款,同時留有郵箱地址、手機號碼和銀行賬號。
考題販賣事件被發現後,國家和地方各有關部門立即展開了全國範圍的聯合偵查。儘管犯罪分子手段隱蔽,而且互聯網上信息真僞難辨,犯罪分子的違法詐騙行爲還是被迅速偵破。
經查,武漢大學商學院2002級碩士研究生鄒某,涉嫌通過電子郵箱engky211@tom.com販賣考題。據本人交待,鄒某在網上公開發布出售考題的虛假信息,並利用假身份證開辦了銀行賬號從事詐騙活動,獲利14000元,涉嫌詐騙罪,現已被逮捕。
二、2003年全國成人高考利用通訊工具舞弊案
2003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考試期間,黑龍江省牡丹江林管局考區黑龍江林業職業技術學院南校區(原牡丹江林業師範學校)、北校區(原牡丹江林業學校)兩考點外發生利用通訊工具向考場內傳遞與考試有關信息的嚴重作弊事件。在考試期間,該考點監考人員收繳手機、BP機30多部,處理違紀考生26人,其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的考生6人,替考考生18人。該考點還發生了3名考生毆打監考教師的嚴重事件。
事發後,教育部派出專門調查組迅速赴現場進行調查覈實,黑龍江省各有關部門也成立了聯合調查組赴現場進行調查覈實。案件情況得到迅速覈實,並確定了有關涉案單位和個人。
黑龍江省糾風辦、省教育廳、省森工總局於近日出臺了相關處理措施:
1、取消牡丹江林管局成人高考、自學考試考區資格;
2、對該考區主考王某及其他責任人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處分並作書面檢查,在黑龍江省全省進行通報批評;
3、給予利用手機爲考生傳遞考試信息的牡丹江體校教師謝某行政記大過處分,並清除出教師隊伍;
4、取消考試期間利用手機作弊並帶人毆打監考教師的考生王某的本次考試資格,全部考試成績作廢,從2004年起3年內不準參加各類全國教育統一考試。王某還被當地公安部門給予刑事拘留15天的處罰;
5、取消參與毆打監考教師的考生孫某、黃某的本次考試資格,全部考試成績作廢,從2004年起2年內不準參加各類全國教育統一考試;
6、取消考試期間利用手機接受考試答案的考生張某等5人的本次考試資格,全部考試成績作廢,從2004年起2年內不準參加各類全國教育統一考試;
7、取消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的考生叢某等18人的本次考試資格,全部考試成績作廢,從2004年起2年內不準參加各類全國教育統一考試。
三、重慶團伙盜賣2003年四級英語考試試題案
2004年1月,重慶、浙江兩地公安機關成功破獲一起利用互聯網盜賣全國大學四級英語考試試題和答案的團伙案件,並抓獲了有關涉案人員。
2003年12月27日,杭州市公安局查獲浙江工業大學學生郭某從重慶一自稱"楊老師"的女子處購得全國大學四級英語考試試題答案(經教育部門認定,該答案的準確率爲85%左右),郭某與之協商價爲12萬元。此後,從郭某處聯繫購買答案的有110人左右,郭某共收到20萬餘元贓款。重慶市有關部門迅速進行偵查,破獲了盜賣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試題和答案的案件,抓獲了該團伙成員。
西南農業大學外國語學院教師孔某,利用監考2003年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的時機,組織盜賣試題答案。涉及盜賣試題答案的還有西南農業大學、四川外語學院、四川美術學院的學生6人和重慶匯龍達公司員工1人。
該團伙盜賣行徑的具體做法是:2003年12月27日早上,作爲監考人員的孔某爲方便作案,私下將同場監考人員湯某替換,由胡某冒充監考老師與孔某同場監考。早上8時,孔某領取試卷後到廁所拆封試卷,用電話將作文題目和要求告訴在孔某家等候的同夥,並將試卷交由在此等候的陳某和李某帶回孔某家中,由肖某複印分發給杜某、徐某等人做答案。答案做出後,他們通過QQ(互聯網聊天軟件)將答案發送給外地買家;通過手機短信將答案發送給本地買家。
據查,該團伙還在2002年6月和2002年12月的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中,利用同樣方式作案。在這三次作案中,全國共有數百名學生在考試開考前或考試中獲得了考試答案。該團伙三次作案共獲利十餘萬元。
目前,該團伙主要涉案人員已經移送司法機關,按照司法程序定罪量刑,依法懲處。有關責任單位也受到了通報批評,有關責任人將受到追究處理;對涉案的教職工和在校學生,有關高校將給予嚴肅處理;對參與購買試題答案並傳播的在校學生將給予開除學籍處理;對參與購買試題答案但未傳播的在校學生將給予留校查看以上處分;對學生黨員,按照黨紀給予嚴肅處理。
四、北京宇航培訓學校盜賣2003年全國大學四級英語考試試題案
2003年5月,劉某、曹某合夥註冊了"東方大學城宇航培訓學校",二人分別爲法人代表和授課教師。爲提高知名度、擴大營利,二人預謀搞到大學英語考試範圍,進行考前培訓。由曹某事先找到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務處負責考務工作的史某,謀劃竊取大學英語四級考試的試題,並許諾培訓班收入三人平分。9月19日上午,史某將曹某帶到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團河校區存放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試卷的辦公室,私自拆封試卷,交由曹某抄錄。下午,曹某、劉某二人指使他人將部分考試範圍公佈於東方大學城宇航培訓學校的網站。當晚,曹某、劉某二人在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租用報告廳舉辦所謂考前"點題講座",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未對劉某等人的身份及講座內容進行認真審查。在這次講座中,由曹某泄漏了四級考試試卷的部分內容,600多人蔘加了培訓,曹某、劉某二人從中直接獲利1.4萬元。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經移送司法機關,按照司法程序定罪量刑,依法懲處;有關部門已經依法取締"東方大學城宇航培訓學校",停止了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考點資格,進行整頓;對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給予通報批評。
今年全國高考即將開始,教育部有關方面負責人再次提醒廣大考生: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奮鬥觀,堅持誠信考試,不要相信任何形式的關於販售高考考題及參考答案的違法行徑,不聽信、傳播任何所謂內幕消息、命題專家的謠言和謊言,通過自己的勤奮努力在高考中取得好成績。同時,也正告極個別違法犯罪分子:一切試圖以身試法、干擾和破壞高考的行爲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教育部:未經授權任何新聞單位和網站不得公佈考試試題及答案
在今天的新聞發佈會上,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王旭明宣讀了《關於確保高考安全,加強網絡信息管理的函》,內容如下:
今年高考在即,教育部、中宣部、國家保密局、武警總部等七個單位下發了全面加強教育統一考試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主要有以下四點:
第一,高考前對與高考有關的內容要進行實事求是的報道,不得以炒作高考爲目的,發佈或者擴散各種不實的消息,擾亂社會輿論。
第二,任何新聞單位和網站未經教育部同意,一律不得公佈包括高考模擬考試在內的有關考試試題及答案,對其他網站和媒體公佈的未經證實的有關高考試題方面的消息和新聞不得轉載。所有在刊登高考試題的媒體,特別是網絡,我們將及時通過中宣部、公安部、國務院新聞辦等部門予以干涉,並提出通報批評。
第三,希望各個網站指定專人對本網站發佈的貼子進行實時監控,對涉嫌出售有關高考試題的違法行爲及詐騙消息、廣告立即刪除,並且將有關記錄報告公安部門。特別強調,各個網站發佈這樣的消息,無須證實,立即刪除。
第四,全國考試,國家統一考試,特別是高考,它的政策界限非常嚴密,錄取什麼人,給什麼人優惠政策是由國家,也就是由教育部,只有教育部有權做統一的解釋和統一的發佈,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發佈和無權闡釋,任何闡釋都無效。對各種所謂錄取優惠政策未經教育部門同意,不得進行宣傳和轉載。
全國高考參與人多,涉及範圍廣,社會影響大,與廣大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希望各個新聞單位特別是網站,加強管理,明確責任,切實加強本部門高考信息的發佈和公共論壇的日常管理工作,特別希望和教育部密切配合,平穩健康的把今年高考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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