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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佔用日常教育時間舉辦的收費‘興趣班’,今年8月31日前必須停辦”,針對某些幼教機構利用所謂“興趣班”謀取經濟利益的現象,近日北京市教委發出了最後通牒。據悉,爲了防止“興趣班”從課內變相轉向業餘,市教委在下發的《關於規範幼兒園辦學行爲加強“興趣班”管理的通知》中對學校利用業餘時間辦“興趣班”也作出多種限制。
北京市教委:家長對此反應強烈
今天上午,北京市教委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此舉主要爲“規範”某些幼兒園利用“興趣班”變相向家長收費的行爲,她透露,此前,確有很多家長就“興趣班”問題向教委提出過質疑,如有的家長反映,幼兒園新引進一批玩具或電腦,只有交費的孩子才能玩,沒交費的碰都不讓碰,孩子天天回來哭;還有的家長說,自己的孩子沒報“興趣班”,上課時間一到,參加興趣班的孩子去上課,而沒參加班的孩子沒人管,只能自己玩。
據瞭解,現在有些商業機構採用免費贈送的方式將自己的項目,如電腦或圖書送到幼兒園,但孩子使用時,對不起,先交費,而所收繳的費用將與幼兒園分成,有的幼兒園考慮到經濟利益,也樂得這樣幹。對此,這位工作人員說,這是最不能容忍的行爲,必須馬上制止。
據介紹,新下發的《通知》不僅對佔用日常教育活動時間舉辦興趣班的行爲明令禁止,還對業餘時間舉辦興趣班作出了嚴格限制,強調對合作機構與外聘教師的資質進行嚴格審查,要求幼兒園要將興趣班的收費標準及退費辦法向家長公示。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並不反對幼兒園利用業餘時間舉辦質量有保障的興趣班,但一定要保證家長的知情選擇權,確保家長與幼兒‘自願’原則。”
幼兒園衆說紛紜
西城區棉花衚衕幼兒園是一所一級一類示範幼兒園,該園李園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作爲一所有着優良傳統的知名幼兒園,園裏的師資力量較強,完全憑藉自己的師資就可以保證孩子接受到出色的音樂、美術、舞蹈、體育、英語等課程,而且這些課程本身就是教學大綱所要求的,是一所幼教機構應該向全體幼兒所傳授的知識,再以“興趣班”的方式向家長收費,本身就不合理。同時,李園長並不打算停止目前正在進行的“課餘興趣班”,她說,家長一直就有這方面的需求,學校在考察合作方資質的基礎上提供場地,同時爲幼兒及家長提供保育服務,“家長對這些課程都很歡迎。”
當記者以家長的身份將電話打到通州區梨園鄉某幼兒園時,一位女士熱情地向記者推薦該園的特色項目:CPM玩具圖書館,稱這種能夠開發幼兒智力的玩具非常受孩子歡迎,但孩子玩“需每月交100元錢”。此外,這所幼兒園的鋼琴班、美術班、珠心算班都要交費,如鋼琴班需每月200元,“老師會把交了費的孩子單獨帶到一個教室授課,你的孩子可以自己彈鋼琴,而跟着大班上課只能聽教師彈,摸不着琴的”,當記者問到教委下發《通知》要求課內興趣班停辦的要求時,她回答“應該沒事”。
北京師範大學幼兒園張瀾園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在實際教學中,某些課程確實需要給幼兒一定的練習時間,如鋼琴課至少需要每週三小時練琴時間,倘若孩子只能在“課餘興趣班”練習的話,如何能掌握?同時,將“興趣班”的課程全放在課餘,孩子的課餘時間可能會全被擠佔,實際效果能否令家長滿意尚不可知,她建議,在教育主管機構對“課餘興趣班”進行嚴格規範和審查的同時,也能有選擇地對“課內興趣班”進行細化管理,對“課內興趣班”採用一刀切的方式值得商榷。
家長希望有更多選擇機會
北京師範大學副教授易靜是一位四歲孩子的母親,她從家長的角度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從孩子接受知識的深度、專業性等因素考慮,家長還是希望幼兒園能爲孩子提供更多的選擇,倘若幼兒園的師資已能完全滿足家長和幼兒學習文體特長的需要,是最理想的。但如果在正常教學時間,將收費孩子送到單獨的教室上課,而對沒有收費的孩子採取應付敷衍的方式,則應該禁止。
專家幼兒應接受全面個性化教育
記者採訪了教育專家方明教授,方教授認爲,在幼兒時期,應向孩子傳授認知課程、藝術課程、培養身體素質的課程及社會心理課程,孩子應該接受全面的個性化教育,培養健全的身心,而不是所謂的特長培養。現在的某些幼教機構的確存在經濟利益至上的行爲,對此,幼兒園要從提高師資水平和管理水平出發,不能將眼光只盯在收費的“興趣班”上,而是要本着熱愛孩子的理念,設計開發更多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發展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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