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交部領事司副司長邱紹芳28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說,境外中國公民需注意人身和財物安全,除自我保護外,在發生意外時可向中國駐外使、領館尋求一定的領事保護和服務。
領事保護是指當本國公民、法人的正當權益在接受國受到侵害時,中國駐外使、領館依據包括國際公約在內的國際法的各項原則、雙邊條約或協定以及中國和駐在國的有關法律,通過外交途徑,反映有關要求,敦促駐在國有關當局公正、合法、友好、妥善地處理。領事服務是指中國駐外使、領館依據本國有關法律和法規爲在接受國內的本國公民提供涉及國際旅行證件、公證、認證等事宜的服務。
近年來,大量中國公民踏出國門,在國外旅行、工作、學習或居住。當地時間5月23日清晨,法國巴黎戴高樂機場發生候機廳部分頂棚坍塌事故,8名在此轉機的中國公民遇險,其中2人遇難。
邱紹芳說,事故發生後,外交部和中國駐法國大使館立即啓動了應急機制,目前正盡一切努力協助處理中國遇難人員的善後事宜。
他說,目前境外中國公民可能遇到的主要困難和問題包括:在境外中國護照遺失、被偷或被搶;持有效簽證在目的地國入境、出境或過境受阻;中國公民在境外發生交通、工傷事故;在居住國受到僱主不公正對待或工資被僱主無故拖欠;在居住國被羈押或監禁期間受到歧視和不公正待遇;財產遭盜竊、搶劫或他人強佔等。在遇到以上情況時,中國公民都可以向中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和服務。
邱紹芳舉例說,如果中國公民在境外發生交通、工傷等事故時,應立即向當地警方報案或通知僱主,並要求通知親友或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同時可要求領事官員敦促所在國當局懲辦肇事者,或協助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或向已投保的保險公司爭取賠償。如果家人在境外失蹤、被綁架或死亡,國內的家屬也可以通過外交部得到協助。
他同時指出,領事保護不是萬能的,使、領館在對本國公民提供領事保護時,不能超越其執行領事職務的權限。例如不能幫助中國公民在治療、拘留或監禁期間獲得比當地人更好的待遇,與此同時,中國公民在要求領事保護時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如要求使、領館實施領事保護時,所提供的情況必須是真實的。
邱紹芳說,中國外交部會根據國際和地區局勢、有關國家實際情況及時通過中國外交部網站或媒體發佈信息,提醒中國公民有關注意事項。他說,準備出國或已在境外的中國公民可以登陸外交部網站(www.fmprc.gov.cn)獲得更多的領事保護和服務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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