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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日前指出,各地在推行“一費制”的同時,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要酌情減免雜費、住宿費和課本費。
這位負責人說,國家明確規定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收費標準,必須和當地學生一視同仁。實行“一費制”後,仍應嚴格執行這一規定。對住宿學生,學校可以按規定適當收取住宿費。
近些年來,國家爲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進行免費提供教科書的試點。實行“一費制”後,享受國家免費提供教科書的學生,不繳納課本費,收費時應從“一費制”收費中相應扣除。
這位負責人強調,各地在推行“一費制”的同時,必須進一步完善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體系,進一步加大資助的力度,建立和完善貧困學生助學金制度。有條件的地區,可逐步實行對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收雜費和課本費。實行“免費提供教科書”制度的試點地區,要做好組織遴選接受免費教科書學生的工作和免費教科書的發放工作,確保每一個符合條件的學生都能按時領到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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