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00多輛掛有“晉O”號牌的車輛6月1日起改掛民用號牌。今後,凡未經批准繼續懸掛“晉O”號牌車輛上路行駛的,將一律按無牌無證車對待處理。在中國,“O”字頭牌照本屬於公安機關專用的號牌,但多年來爲方便一些職能機關執行公務,政法部門、某些政府部門和社會單位也逐漸用上了這種牌照。部分駕駛這種車牌車的人總認爲自己開的就是特權車,不管是不是在執行公務,都在路上隨意拉警笛闖紅燈,走逆向車道如入無人之境,嚴重影響了政府的形象。
山西省政府的一位發言人說,“晉O”專用牌照車輛改掛民用號牌,表明了政府否定特權意識的姿態,有助於黨政權力機關進一步根除特權思想。
此間社會學家則認爲,向“特權車”亮紅牌是中國新一屆領導人大力倡導的親民政風在實際工作中的具體體現,這一舉措不僅有利於防止權力被濫用,而且是以實際行動反映了中國政府推進政治文明建設的決心。
據悉,按照山西省的新規定,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副省級以上領導幹部用車和省直機關及檢、法、司、安全等單位掛“晉O”牌的車輛,一律由省公安廳交管局換髮“晉AV”民用號牌。各市、縣及市、縣級檢、法、司、安全等相關單位掛“晉O”牌車輛的,一律改掛屬地民用號牌,不另設專段號。
事實上,今年以來,中國已有不少地方紛紛向“特權車”亮起紅牌。從1月1日開始,已經存在8年的“滬O”牌照逐漸從上海大街上消失。中共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吳志明表示:“如有遺漏,發現一輛扣一輛!”同一天起,河南省洛陽市將原有“O”字專用號牌全部廢止,並規定繼續掛專用牌照的車輛,一律按無牌無證予以暫扣和處罰。
4月1日起,遼寧省瀋陽市3500輛公安車輛全部改爲地方普通號牌,納入地方車輛管理。同樣,大連市也取消了公安車輛專用車牌號段,規定公安車輛違章一律按地方車輛同等處理。
雲南、湖南也相繼對“雲O”、“湘O”專段號牌車輛清理整頓。雲南省規定駕駛專段號牌車輛警車必須攜帶準駕駕駛證、行駛證和表明本人身份與車輛所屬單位相符合的證件;湖南省取消“湘O”號牌機動車輛免繳通行費的規定,同時取消交通、水利等系統內部所有免費通行證,任何個人證件均不能作爲免繳通行費的憑證。以法律形式對特殊車輛加以認定也反映了中國根除特權的堅定決心。已於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救護車和警車、消防車、工程搶險車等4種車輛爲“特殊車輛”,但是這些車輛的“特權”僅體現在執行任務時,可使用警燈、警報器;在晚上12時以後,就不得使用警報器。非執行緊急任務時,在道路上不得使用警報器、標誌頂燈,不享有相應的道路優先通行權,不得隨意走禁行道路,遇有擁堵的十字路口、路段,要排隊等候,不得隨意超越穿插行駛。“取消一些車輛的‘O’字頭牌照未必能夠完全整治‘特權車’,但這一舉措表明了一種信號,總是好事。”學者陳清華認爲,計劃經濟留給人們的特權意識和特權思想並沒有消失,尤其是在公共資源的支配方面。只要特權意識還根深蒂固,那麼取消特權就仍然有漫長的路要走。河南省社會科學院法學社會學所副所長牛蘇林說,此舉有利於拉近政府和羣衆的距離。但要從根本上解決“特權車”問題,還得從思想上消除特權意識,從制度上清除產生特權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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