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只因和父親因家庭瑣事發生糾紛,便拽開天然氣膠皮軟管任天然氣泄漏,企圖自殺。近日,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公訴機關認爲,其行爲已經構成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此,犯罪嫌疑人卻甚感‘委屈’,庭審過程中,竟心臟病發作,但法律是無情的,等待他的必是法律的嚴懲。
2004年1月19日下午,被告人王某因家庭矛盾,將本市和平區氣象臺路氣象西里他父親家廚房內連接天然氣管道的膠皮軟管拽掉,任天然氣大量泄露,當時情況已經危及了周圍鄰居的生命財產安全,如遇明火或火花極易爆炸。公安民警和煤氣搶修人員及時趕到現場採取措施,才排除危險。王某被抓獲歸案。
法庭上,王某對起訴書的指控提出異議。他說,他的行爲並沒給其他人造成損失,並且他當時的情緒十分激動,並不是故意要傷害周圍的人。停頓幾分鐘之後,王某後悔地說,這麼做的確太莽撞了,他願意爲所做的蠢事接受懲罰。
在接受公訴人的訊問時,王某說,他和妻子、21歲的孩子與父母和弟弟一家同住。事發的前兩天,他因爲過年買燈籠的事與父親發生口角,父親到派出所報案說他要殺人,派出所民警於是來到家裏把菜刀、斧子、剪刀等鐵器全部拿走。案發前一天下午,鬱悶的他服下大量安眠藥片,想以此了結痛苦,卻被家人發現送到醫院救治。事發當天,王某從醫院回到家中,又與父親發生爭執,父親再次到屬地派出所報案,稱王某要放火。王某知道後非常氣憤,於是拔下天然氣的膠皮軟管準備插進鼻子裏再度自殺,但由於軟管老化被拽斷,才導致天然氣泄漏。
庭審中,王某幾次敘述到與父親的‘仇很’時聲音哽咽。其中一次更是因爲太過激動,導致心臟病發作,以致於法官不得不中途休庭十多分鐘。
但公訴人在舉證時提出,王某當時泄漏的天然氣,使空氣中的天然氣含量已近15%,達到了爆炸的臨界值,如果當時出現明火或火花,極易引起爆炸。由此,公訴機關認爲,王某因家庭瑣事故意泄漏天然氣,已經嚴重危害了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應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後,本案的鄧檢察官告訴記者,這是典型的因爲家庭矛盾引發的犯罪,但此案的特別之處在於,被告的自殺行爲危害到了公共安全。王某的行爲起刑點爲3年。(記者/沈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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