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考試院在今年高考開始之際,向社會通報了去年全省高考違紀舞弊的處罰情況,共有142名違紀舞弊考生受到扣分、取消考試資格等處罰。
據介紹,湖北省去年高考違紀舞弊情況分別爲:雷同試卷3起,涉及考生7人;由他人代考2人;偷換他人答卷9人;夾帶15人;抄襲他人及接傳答卷32人;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室7人;將答卷(卡)帶出考場的27人;延時答題13人;撕毀試卷1人;用規定以外的筆答題的29人。
142名違紀舞弊考生中,根據情節輕重,有的被取消當年考試資格,有的被取消當年考試資格且1-3年內不準報考,有的被扣除當科成績的30%等。
據介紹,今年教育部發布了《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將考生可能發生的違規行爲分成“違紀(9種)”和“作弊(14種)”兩類,對考風考紀進行了明確規範和要求。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也提醒今年參加高考的考生,避免無意識違規,認真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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