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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華盛頓郵報》6月8日報道,美國司法部2002年8月提供給白宮的一份備忘錄顯示,美國司法部認定使用酷刑對待基地分子是正當的。
這份備忘錄長達50頁。文件中說,如果政府僱員要對被關押的嫌犯用刑,“他這樣做的目的應該是避免美國再次遭到基地恐怖分子的襲擊”。備忘錄還談到,對恐怖嫌犯用刑可以被認爲是出於“必要和自衛”的目的,不需要承擔責任。
據悉,備忘錄中的觀點來自司法部的法律顧問,是應美國中央情報局(CIA)要求所提供的法律指導意見。
備忘錄中還提到了如何對待中情局審理的基地嫌犯問題。2003年3月,五角大樓的一份報告也使用了這種觀點,來評估美國關塔那摩海軍基地的審訊制度。
但布什政府官員說,美國在實踐中仍然遵守國際條約,禁止使用酷刑。“總統親自指示要人道地對待基地和塔利班分子,遵守日內瓦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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