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新聞記者協會(SPJ)職業倫理規範
1996年9月制定
l、緒言
職業新聞記者協會成員相信,公衆的啓蒙是正義的先驅,民主的基石。新聞記者的職責就是通過追求真實,提供關於事件和問題的全面公平的敘述,達到啓蒙公衆的目的。來自所有專門領域和媒體的有責任感的記者,都努力徹底和忠實地爲公衆服務。職業正直感是記者信譽的基礎,協會成員因此對於職業道德行爲產生共同認識,並採用本規範作爲協會實踐原則和標準的聲明。
追求真實並加以報道
新聞記者應該忠實、公正和勇敢地蒐集報道和轉述信息。
新聞記者應該:
●檢驗來自所有來源的信息的準確性,小心避免無意的錯誤。絕不允許故意扭曲。
●努力找到報道的主體,給他們對於聲稱的錯誤行爲做出反應的機會。
●任何可能的時候,都要指明消息來源。公衆應該有儘可能多的信息來判斷消息來源的可靠性。
●在承諾保證信息來源匿名之前,永遠要質問一下信息來源的動機。要對爲換取信息而作出的承諾中各種可能的情況都做出清楚的說明,一旦承諾,則保守諾言。
●確保標題、導讀和其他突出處理的材料、照片、音像、圖表、聲音和印語都沒有誤表達。
●避免在轉述和連續性的報道中誤導。如果有必要轉述別的媒體一條新聞,可以這樣做,但要標識清楚。
●除非傳統的公開的方法不能得到對公衆至關重要的信息,不要採用祕密的或竊聽式的方法獲取信息。如果使用了這樣的方法,在報道中應該加以說明。
●永遠不要剽竊。
●勇敢地講述關於人類經驗多樣性和廣泛性的報道,儘管這些經驗可能是不經常有的。
●檢查自己的文化價值觀念,並避免將這些價值觀念強加給別人。
●觀察人時不要被民族、性別、年齡、宗教、種族、地理、性取向、是否殘障、外貌或社會地位這些因素框住。
●支持公開的意見交流,即使這些意見自己很反感。
●讓無聲的人們發出聲音;官方信息和非官方的信息被以同樣價值對待。
●在鼓吹文章和新聞報道之間做出明確區分。分析性文章和評論應被明確標出,以免與事實和報道文本相混。
●對廣告和新聞做區分,避免出現模糊二者界限的雜交式文章。
●認識到自己的特殊使命,要確保公衆事務是公開處理的,而且政府記錄可以公開查閱。
減小傷害
有職業操守的記者把新聞來源、採訪對象和同事都看作值得尊敬的人。
新聞記者應該:
●對那些可能因爲新聞報道而受到負面影響的人們表示同情。當面對孩子和沒有經驗的新聞來源或新聞主體時,要特別小心。
●當採訪和使用受到正在悲傷中的人們的照片時,要特別小心。
●要認識到採集和報道信息會引起傷害和不適,報道新聞並不意味着你就可以傲慢自大。
●要認識到,一般人比公共官員和追求權力、影響和希望引起人們注意的其他人,有更多的權利保有關於自己的信息。只有當有十分迫切的公共需要時,侵入任何人的私人領域獲取信息纔是正當的。
●品位要高。避免迎合任何低級趣味。
●在指出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或性犯罪受害人時,纔要非常謹慎。
●在正式控訴文件出來之前指明犯罪嫌疑人時,要非常審慎。
●在公衆被告知的權利和犯罪嫌疑人被公正審判的權利之間尋求平衡。
獨立行動
除了公衆的知情權之外,新聞記者不應該對任何其他利益負有責任。
新聞記者應該:
●避免自己的利益與採訪發生衝突,不管是現實的利益還是可能的利益。
●不參加任何可能傷害自己公正和信譽的組織和活動。
●如果將傷害記者的正直感,拒絕一切禮物、好處、費用、免費旅遊和特殊對待,並避免第二職業、政治涉入、在公共辦公機構或社區機構工作。
●如果這些衝突必不可免,那麼將它們暴露出來。
●勇敢地要求那些擁有權力的負起責任。
●拒絕廣告商的優厚待遇和特殊利益,抵制他們企圖影響新聞報道的壓力。
●警惕新聞來源爲了好處或金錢而提供信息,避免力求新聞出現的心理。
可信
新聞記者在他們讀者、聽衆、觀衆的眼中是可信的。
新聞記者應該:
●澄清和解釋新聞報道,就新聞界的行爲邀請公衆對話。
●鼓勵公衆說出他們對新聞媒體的不滿。
●承認錯誤,並迅速糾正。
●揭露新聞記者和新聞媒體的不道德行爲。
●遵守他們對於別人提出的高要求。
美國報紙編輯協會(ASNE)原則聲明(英文版附後)
本文件自1922年開始作爲《新聞記者規範》被採用,1975年被修改,並重新命名爲《原則聲明》。
緒言
第一修正案保護言論自由不被任何法綠剝奪,保證了人們通過媒體表達言論的憲法權利,並因此賦予報紙工作者一項特別的使命。所以新聞工作對其從業者,除了行業和知識的要求外,還要針對新聞工作者的特殊使命對其追求正直品質的情況有所要求。爲此目的,美國報紙編輯協會制定本原則聲明,作爲職業表現和工作道德的最高標準。
第一條
責任。蒐集和傳播新聞與意見的最初目的是服務大衆利益,將情況通知他們,使他們能對當時的情況作出判斷。爲個人私利或不值得的目的濫用自己專業工作者的力量的報人,將辜負公衆的信任。美國新聞媒體是自由的,這不僅是爲了告知大衆,或作爲一個爭辯的論壇,也是爲了能對社會中的力量,包括政府各級官員的行爲,進行獨立的檢查。
第二條
新聞自由。新聞自由屬於人民。必須保護新聞自由不受來自任何公共或私人集團的侵蝕與破壞。新聞記者必須時時警惕,關注公共事務是否在公開場合下討論解決。他們必須同任何利用新聞媒體爲自己謀私利的企圖進行勇敢的鬥爭。
第三條
獨立性。新聞記者必須避免任何表面或實質上的不適當、表面或實質上的利益衝突。他們既不應該收受任何東西,也不應該參加任何看起來有可能傷害他們正直性的活動。
第四條
真實與準確。來自讀者的良好信任是優秀新聞的基礎。應該不惜一切努力保證新聞的準確、沒有偏見、平衡表達各方意見。社論、分析文章和評論,在準確性上應該與報道中的事實做同樣的要求。嚴重的事實錯誤,和疏忽產生的錯誤,都應該做最快的和突出的更正。
第五條
公正。公正並不意味着新聞媒體不應該進行質問,或者不應該發社論表示意見。但是,它卻要求媒體在新聞報道和媒體意見之間爲讀者劃出一個清晰的界線。其中有觀點和個人意見的文章應被明確標識出來。
第六條
正義性。新聞記者應該尊重被報道的人們的權利,遵守普通的正派的標準,對其報道的準確性和正義性向公衆負責。被公開指控的人應該在最早的時間得到做出反應的機會。保證爲新聞來源保密是要花很大代價的,因此不應輕易承諾。除非有十分清楚和急切的要求爲新聞來源保密,他們應該被明確指出來。
這些準則是爲了保持、保護和加強聯結美國新聞工作者和美國人民的信任和尊敬,這種聯結對確保這個國家的創始人委託給美國新聞工作者和美國人民的言論自由事關重大。
《聖路易斯郵報》準則
約瑟夫·普利策(1907年4月10日)
我相信我的退休對於本報的基本準則不會帶來影響,本報仍將永遠爲發展和改革而奮鬥。
從不利稅於任何黨派,永遠反對特權階級和公共利益的竊取者;
從不對窮苦人缺乏同情心,永遠忠實於公衆利益;從不滿足於已經發表的新聞,永遠最大程度獨立;
從不畏懼攻擊錯誤言行,不管這些錯誤言行是來自劫掠性的財閥們還是來自於劫掠性的貧窮者。
《馬裏恩(印第安納)星報》編輯部信條
沃倫G.哈定
記住,每個問題都有兩個方面,要將這兩個方面都反映出來。
要可信。
要挖掘事實。錯誤必不可免,但是要努力做到準確。我寧願有一篇非常準確的報道,而不願有一百篇有一半錯誤的報道。
要正派、公正、寬容。
要支持人——而不是打擊他們。每個人身上都有好的一面,將這好的一面引發出來,永遠不要無謂地傷害別人的感情。
報道政治聚會時,要蒐集事實,並如實地報道,而不要按你自己希望的那樣去報道。
對所有黨派一視同仁。如果有什麼黨派需要評論,我們會在社論欄目進行評論。
對待所有宗教事務都要尊敬。
如有可能,永遠不要忽視一個無辜的婦女或孩子對自己親屬的錯誤或不幸的傾訴。不要等被要求才去這樣做,而要主動去做。
而且,最重要的,要乾淨。永遠不要讓一個髒詞或未被確證的報道付印。
我希望這張報紙能這樣做,這樣它才能走入千家萬戶,而不傷害任何一個孩子的天真無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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