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9日晩再次聲稱,“憲改”工作是他未來四年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希望未來四年能爲大家“留下一部合身、合用、合時”的臺灣“新憲法”。
據“中央社”報道,陳水扁昨晚是在宴請臺北地區其驗票律師團律師時作出上述表述的。
他稱,我們需要有一部“合身、合用、合時”的“憲法”,但如何催生,各界有不同“期待”,僅管目前“憲法”有一些“限制”,但要“突破”、還要“兼顧現實”。
陳水扁稱,“有沒有可能通過‘公投法’的修改,透過修改,可以超越‘憲法’,牴觸‘憲法’?特別在‘憲改’的程序,我們有沒有能耐,大家都很清楚”。他還聲稱,“所以如果沒辦法‘修憲’,有沒有可能‘制憲’?如果都沒辦法去複決,有沒有可能去創制?這是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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